中国新商标法: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事情
经过四年的立法辩论,热切期望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于2014年5月1日生效。
这使品牌拥有者有一年的时间来掌握新法律的实际含义,并确保他们准备好利用积极的修正案,并抵消更具挑战性的修正案带来的风险。
《中国商标法》的主要修正案是:
在异议程序中不成功的反对者将无法对中国商标局(“ CTMO”)的决定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 TRAB”)提出上诉;
只有“感兴趣的”当事方可以反对商标申请;
商标申请必须按照“诚实信用”和“诚实”原则提出,商标代理机构也必须真诚行事,并且在“知道或应该知道”申请人是商标盗版者的情况下,有义务拒绝其指示;
法院将有权对侵权者大幅提高刑罚;
首次允许多类商标申请;
该商标的申请过程将通过引入电子申请,并在其中商标局商评委必须使决策严格的时间限制精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