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主体概述
关于专利权的主体,在学界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认识。广义的专利权主体是指有权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适应的义务的人,包括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申请人及专利权人。狭义的专利权主体仪指专利权人。广义之说。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组织,既可以是本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申请人及专利权人是在发明创造活动及专利授权过程中不同法律阶段专利权主体的不同称谓,也是发明创造活动及专利授权过程中专利权主体法律地位变化的具体体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申请人及专利权人发明创造活动及专利授权整个过程中既可能是同一个人,也可能是不同的人。在发明创造活动中,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处于核心地位,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并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一般而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就是专利申请人,但也可能因为合同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通过继承、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如职务发明创造的规定)使专利申请人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而依照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即成为专利权人,但专利权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也有可能通过转让或继承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