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省市共建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新机制
来源:江苏经济报
11月14日,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会议在太湖明珠无锡召开,来自十二省市知识产权局的代表共商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新机制。
去年12月,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湖北、浙江、安徽等12个省、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在上海召开了行政保护协作会议。会上,十二省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了《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书》,从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执行、联合执法保护、协作互认共享等方面,建立并完善机构改革后十二省市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工作机制。据介绍,这12个省、直辖市分别处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发展地区,是我国最有经济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方,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产业最为密集的地区。
一年来,十二省市立足各地工作实际,不断创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在加强行政保护协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共同签订了《华北五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书》,进一步扩展跨区域行政保护;江苏及时移送外省知识产权执法案件线索,组织执法人员赴浙江、上海等省市开展跨区域调查取证;四川加强与山东和陕西等地的执法协作,试点开展成都经济区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泸州、达州、遂宁等地分别与重庆相关区县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总体上,通过加强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处理和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以及各种纠纷的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也更加浓厚,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互动协调创新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十二省市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行政保护协作工作,持续推动更大化的、更深层次的、更宽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对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努力提升区域和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十二省市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强化协同办案、提升办案能力,实现执法互助、监管互动、信息互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