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假冒-谁在骗谁
联邦最高上诉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桑切斯·索萨(SánchezSosa,Rolison Harley s / Recurso decasación)”,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可能会改变与假冒产品街头销售有关的刑事诉讼的潮流。
联邦初审法院以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罪名判处被告无罪(第22,362号法律,第31.d节)。法院在此决定中认为,案件的情况(表面销售少量表面上为假冒产品)排除了消费者欺骗的可能性,因此,对商标持有人没有损害。联邦上诉法院第一部分维持无罪释放。
代理联邦检察官在联邦最高上诉刑事法院对这一裁决提出质疑,理由是消费者欺骗的可能性不是所涉犯罪的必要要素。
联邦最高上诉刑事法院第三节作出了一致决定,并撤销了该裁决,尽管有不同意见。
多数人认为,无罪释放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代理法官没有证明有关产品确实不太可能欺骗潜在的购买者,或者被告的行为没有损害商标持有人。因此,该案被退回进一步审理。
少数人决定以商标法同时保护消费者和权利人的理由推翻了该裁决,这意味着起诉不需要显示出消费者欺诈的可能性,以确保对商标假冒指控定罪。
尽管在很少或根本没有调查的情况下流传了这类案件的无罪释放,但这一决定将使刑事法院拥有更高的证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