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越南的一些重要公司,例如VTP(电信),Vinataba(烟草)或Keo dua Ben Tre(椰子糖)在其他国家/地区都遭到了知识产权侵害,但由于他们没有事先做好准备而无可奈何。 -排除这种情况,并在其本国以外的司法管辖区注册其商标。越南团体似乎仍未从这些例子中吸取教训,并冒着丧失在国外市场上失去重要机会的风险:在越南注册了数十万个商标,令人惊讶的是,只有400个商标在越南注册。在外国知识产权局注册。这种疏忽的影响在老挝等邻国最为明显,出口越南商品的中国或印度尼西亚,并且存在着蓬勃发展的(尽管是非法的)假冒市场。只有在司法管辖区内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才有可能与这种不正当竞争作斗争,或者至少成功的机会大大增加,因此必须采取行动,而越南公司则无法获得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