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商标业务
为使中国的商标惯例与国际标准保持最新,中国政府刚刚宣布通过了由世界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6月发布的第十版《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国家/地区,中国从2012年1月1日开始采用该第十版。巧合的是,香港也在同一天采用了第十版。同时,中国政府正在修订《商标法》(这是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以提高中国商标注册和保护的效力。
第十版国际分类
世界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6月发布的第十版《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又称尼斯分类)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国实施。对商品和服务分类的许多修订和变更介绍。进行这些更改是为了确保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功能或目的对其进行正确分类。更改示例包括第28类的游戏和娱乐设备的范围(适用于电视或外部显示屏或监视器的游戏和娱乐设备以前是第9类;现在所有类型的游戏机都在第28类中),第5、29、30和31类中的几种膳食补充剂,食品添加剂和某些食品的描述,以及转移婴儿的
改善功效
长期以来,中国商标局的积压案件一直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AIC”)一直在努力提高审查过程的效率。在过去的三年中,在将直接申请的注册流程从36个月减少到不到12个月的过程中,已经看到了巨大的进步。最近,AIC已承诺将直接商标申请的处理时间进一步缩短至10个月,并将异议和其他争议程序的审查速度加快至18个月,几乎是以前的一半。 2010年。修订后的时间表现在将符合国际标准和期望。
第三次修订商标法法
《中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订已经进行了多年。最新的第三修正案草案已于2011年9月由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征求公众意见。修正案旨在简化商标程序,并使中国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该草案将根据收到的意见进行审核和定稿,然后有望在今年内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请随时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订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