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国商标申请人将需要美国律师
2019年7月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在《联邦公报》中发布了最终规则,要求所有非美国个人和寻求商标注册的企业均应由美国律师代理。该规则是为了应对在欺诈数量上扬亲SE商标由美国专利商标局收到的申请;特别是来自中国的新规则反映了其他国家(例如欧盟和日本)的类似要求。
您需要了解新规则吗?
最终规则将于2019年8月3日生效,适用于其永久合法居住地或主要营业地点在美国以外的个人和企业。
该规则还将追溯适用于8月3日之前向USPTO提交的待决申请。尚待批准但尚未聘请美国律师的非美国申请人将在办公室诉讼中获悉,需要任命合格的美国律师。申请人将有通常的六个月期限来回应Office的诉讼并确定美国律师。不遵守将导致放弃申请。
此外,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之前代表客户处理商标事务的美国律师确认他们是其律师行良好信誉的积极成员,并提供有关其律师资格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
接下来是什么?
仍然允许外国申请人在没有美国律师的情况下直接向USPTO提出申请并继续起诉,直到8月3日。但是,外国申请人应通过聘请合格的美国律师来为规则变更做准备,以防止在USPTO进行任何起诉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