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投资机构(PEVC)为什么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
来源:集微网
集微网报道,据美国咨询公司Ocean Tomo的数据,1975年,标准普尔500指数成分股公司市值只有17%是无形资产,而基于有形资产的能源和制造业巨头,如埃克森美孚、通用电气等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到了2015年,苹果、Alphabet、亚马逊、微软和Facebook等科技巨头成为标准普尔500重要成分股公司,无形资产也占到了标准普尔500指数市值的87%。无形资产的投资,在欧美发达国家GDP中的比例,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年上升。据Haskel and Westlake的研究,2009年,无形资产投资额在GDP中的比例,首次超过有形资产投资。在那以后,两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半导体产业更是这样,一颗芯片设计出来后,有形成本可以趋近于零,更多的则是依附于芯片背后的无形资产价值。
国外机构曾对美国1979年-1993年美国半导体“百万美元研发费用专利”指标进行过比较,半导体产业的专利密集度要高于计算机与电子和制药行业,也远高于整个制造业的均值。这一时期,正值美国专利制度在1982年经历了重大改革,随着禁令和赔偿额更加完善,美国半导体产业出现了“亲专利”的时期。
此外,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管理学教授David H. Hsu与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教授Rosemarie H. Ziedonis,联合对1975年到1999年间370家在美国成立的半导体初创公司进行了专利质量与投融资的实证研究。调查的企业在1980年到2005年之间,至少获得了一轮风险融资,累计获得了超过800轮融资。
结果显示,专利对于投资者对初创企业的价值估值有显著影响。专利申请量每翻一番,融资估值比预期提高28%。而且专利的价值在早期几轮融资和从知名投资人手中获得投资时更大。
David对此给出的结论是,拥有更大的专利申请存量,既增加了从著名风险投资家那里获得初始资本的可能性,也增加了未来通过IPO获得资本流动性的可能性。
可见,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重要形式,国外很多研究机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研究能否利用专利信息为风险投资提供更多的参考,从而帮助VC获得适当的投资回报。
而且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专利有助于减少投资方和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关系。专利在VC投资中更像是发挥了一种“信号”的作用。
有时一些专利指标甚至可以帮助VC提高对企业的兴趣。
例如在生物制药领域,一些经历过专利异议或无效的企业,投资者会认为更具有价值。因为只有更具价值的专利,才会被竞争对手提出异议或无效。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像半导体领域。
目前,对于专利能否为VC在投资中提供决策依据的研究还不多。
欧洲经济研究中心Elisabeth教授联合德国帕绍大学Carolin教授与Dietma博士,为了探究这一问题,曾做过三个假设并用实际企业调查案例进行验证:
假设1:一旦创业公司提交专利申请,获得VC投资的可能性增加。
一般VC不会对商业计划还不成熟的企业提供资金,而专利申请与技术是否商业化之间并无直接关联。也就说,专利虽然意味着创新可能时新的,但是并不一定具有商业价值。
由于专利授权是一个漫长时间,因此很多情况下,VC需要在专利授权前对专利申请进行技术评估,这一阶段工作可以VC自己来做,或是聘请外部专家,从法律和技术上提出专家意见。
无论是哪种情况,专利作为一种公开企业技术特征的方式,至少披露了创业者发明的技术信息,VC通过“侦察兵”的方式,有可能通过专利分析来获得企业专利高质量或是技术先进性的结论,从而辅助投资。
假设2:创业公司的专利申请预期质量越高,这家企业就更容易获得融资。
影响专利质量的因素有很多,一件专利能否获得授权,需要经过各国专利审查员的检索,并决定其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专利审查员的观点可以被认为是对VC有价值的信息,而且专利审查员也决定了专利的最终保护范围及能否被批准。
因此,对于投资机构而言,授权有效的专利要比专利申请更能在投资决策中做出决定。
(注:这与科创板对申报企业对专利申报的要求是一致的,正在申请中未获得授权的专利不必披露。)
假设3:创业公司的专利申请质量越高,这家企业就更容易获得融资。
这一点是关于专利的实际价值,与专利局和竞争对手都有关。
为此,Carolin和Dietma等人在2005年对德国和英国的公司做了调查,参与调查的有346家德国公司和343家英国公司,其中162家德国公司和118家英国公司通过预先设定的问卷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
其目的就是为了阐明专利对风险投资的作用。
在排除掉一些不想放弃公司控制权而不需要风险融资的企业外,最终确定了116家德国公司和74家英国公司。其中有87家获得了风险融资,103家公司没有获得风险融资。
在分析方法上,Carolin和Dietma等人采用的指标包括:
专利申请(Dummy application):指至少申请1件专利;
专利申请数量(Application stock):指专利申请之和;
X文献数量/专利申请数量(X-Type references/application stock):X文献是指专利审查中能破环专利新颖性的现有技术文献;也可以用替代指标X-Type references/class;
科学文献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 of scientific literature):引用的非专利文献的影响;
专利授权(Dummy grant):指至少授权1件专利;
共享异议(Share opposition):对收到异议的专利进行统计,有异议证明专利重要程度更高,计算时用异议数量除以专利申请数量;
技术能力(Technical capabilities):指员工拥有技术能力;
进入市场时间(Years to market entry):指在融资后到正式上市前需要几年。这次调查得到一些数据结论,对中国的VC机构或许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在统计数据中,获得风险投资的样本中,有69%的结果至少有1项专利申请,而非风险投资的比例要低的多,只有37%。
(2)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有更多的专利申请数量。
(3)在专利组合上,二者也有区别:获得风险投资的引文数量和新颖程度较高,而且这些企业的专利建立在重要的科学文献之上。
(4)虽然有至少1个授权专利也是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组更高,但是只有9%的比率仍显不高。
(5)虽然两组企业授权专利都是相同的,但是获得风险投资组的收到的专利异议更高,也就意味着专利价值含量更高,更被竞争对手所重视。
除了上述结论,这项调查还有其他一些结果,例如:
(1)一般公司在1.3岁时申请第一项专利。
(2)第一个授权专利是在4.5年获得,要短于企业进入市场的时间,说明专利授权对于VC投资的影响很小。
(3)一般公司获得风险投资都要早于第一个专利获得授权前。(注:这是十多年前国外的情况,中国现在存在加快授权制度及快速预审,因此获得授权可能远远快于获得投资)
(4)在企业获得第一次风险投资时,60%的公司至少有一次专利申请。
(5)拥有更大技术能力(Technical capabilities)的企业获得风险融资的速度要更快。
在欧洲经济研究中心开展这项研究之前,就有研究认为与非风险投资相比,风险融资的企业在专利申请方面表现的更为活跃。
而之后的很多研究都表明,VC在估值决策中要更关注专利投资组合,VC会综合考虑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
欧洲学者的研究,至少在一些点上从实证角度印证了专利与投融资之间确实可能存在某种关联。
但是如果单纯的从指标角度上去分析,难免会有一些偏颇和以偏概全。专利更多的是市场竞争的产物,抛开技术、市场和法律哪一个因素,都难以形成完整的判断。
所以,对于VC而言,更需要跳出专利指标这单一维度,而将专利与技术、产业和市场相结合,从竞争角度去判断专利的更深层次价值,通过“横向”比较同行竞争对手,和“纵向”定位专利技术所处的历史周期,来综合为投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从专利分析中获得高价值的投资决策情报,顺应中国已经进入知识产权“严保护”的大趋势,瞄准中美两国在高科技领域未来势必形成两套独立的体系,中国企业有亟需突破美国知识产权壁垒的切实需求,也就成为越来越多的半导体产业投资人重视知识产权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