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营销4P模式下的品牌传播的信源
品牌信息传播的信源,简言之为品牌信源。顾名思义,信源,即信息的来源,品牌传播信源,是品牌信息的来源,即品牌信息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品牌信息的传播过程从品牌信源开始。只有信源发出了信息,才能投入传播,开始它的传播过程。
说到品牌信源,人们往往有一种误解。比如,某条广告,问他是从哪里来的,人们往往回答:是从某某报刊上看到或从某某广播、电视中听到、看到的。这是将报刊、广播、电视等品牌媒介看成了品牌信源。其实,这只是对品牌传播信源习惯上的理解,是不科学的。品牌传播是多级传播,实际存在着多级信源。第一级信源是外部世界存在的客观事物,它所发出的信息是原始信息,是品牌信息的最初来源,从一级信源获得可供品牌传播的信息,才有可能进入品牌传播,因此,第一级信源是品牌传播过程的开端。客观事物发出的原始信息,并不能自行投入传播,也并非都能投入品牌传播,它要经过传播者的收集、选择、加工,制作成可供品牌媒介传播的品牌,才能进行传播。这样,传播者就充当了第二级信源。媒介将经过加工、制作的品牌信息传播出去,让广大的接收者接收,获得信息,这样媒介就成了第三级信源。消费者之间的人际传播,使消费者成为第四级信源。受众虽然是从媒介或消费者那里直接接收到的信息,但追本溯源,这一信息最初仍是来自生产企业,即第一级信源。因此,品牌的信源,应指它的第一级信源,即生产企业。
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下,人们崇尚生产,此时,生产什么产品,就销售什么产品,此时的传播注重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的利益点,消费者可以通过使用产品,而得到很多利益,这些利益点可用来消除消费者的产品功能风险、社会形象风险及自我印象风险,同时满足他们的多种需要。比如:汽车生产出来就可以满足代步的需要,同时还可满足办公、乘车者的自尊、休息放松等多种需要。这些各种各样的信息并非都可以作为品牌信息进行传播。能作为品牌信息进行传播的是其中符合消费心理的那部分信息,只占到各类信源发出的所有信息的很小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