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对传播的影响
新媒体不仅是意义的传送者,它们本身也具有意义。它们的一些功能使媒介传播与创造意义的能力逐渐合一,这使新媒体不仅是社会文化的载体,也是社会文化的创新,它们渐渐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意识综合物的象征,成为一种文化形态,它们的发展促进了文化内容的增值。
“文化的增值是种文化的放大现象。当一种文化原有的价值或意义在传播过程中产生出新的价值或意义来,或者一种文化的传播面增加,这就是文化的增殖现象。传媒在传播过程中,往往会把种文化的信息符号放大。它一方面表现为量的增值,另一方面表现为质的增值。传播可以使文化的影响面迅速扩大,使原先局限于某地域的文化,经过传媒的放大之的后,把文化向更大范围传播。随着现代信息传播手段的发展,传媒扩大文化影响面的作用会更加明显。传媒还可以在传播文化过程中,使文化的信息在传播中增加价值意义,不同文化的融合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的物理变化而是一加一大于二的化学变化。”
新媒体的不断出现,其附带的一些新功能为媒介从业人员提供了新的工作方式。2002年11月3日,在中国移动组织“新闻手中行,彩信看巨变”采访活动中,记者们首次真正领略了“彩信”的魅力,记者们首次不再携带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而仅用一部诺基亚7650手机就完成了采访任务。这些现象说明,新时期的媒介从业人员不但需要经常了解新媒体,而且应该学会使用媒体,利用媒体为传播工作服务。
新媒体还对传统的一些旧的传播观念提出挑战,为此,传播学界也许不得不对现有的传播媒介理论重新审视。新媒体虽然对传播形式和特点产生了影响,但是那些传统的传播理论,特别是承认受众是传播的主体的理论仍然适用,如“使用与满足理论”等,它也仍然需要借用社会学中的一些理论,如“个人差异理论”等分析用户的接受情况。新媒体的传播者仍然需要从受众的需求出发,对接受者选择信息时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
新媒体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传播形式的“回归”,即从大众传播回到了类似原始人际传播的状态。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以往人类多种信息传播形式的界限,既可以实现面对面传播,又可以实现点对点传播,它们既是大众传播工具,又可以用来表示点对点的人际传播。新媒体传播既满足标准化要求又满足属于个人的个性化要求的特点,它不仅方便人们的交流,更允许人们以多种方式交流。因此,不仅促进了全球化,同时也促进了个性化,为生产、传播和消费具有个性的文化内容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新媒体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传播的格局。新媒体的传播网络本身是作为社会依附和社会属性的形式和结构的一部分,它们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社会的整合能力。新媒体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显见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它不仅是种时尚,更是种潮流。如拥有手机本身己经不能满足人们对时尚生活的需求,手机和互联网的结合,使得人们通过移动终端进行资讯传递,娱乐消费成为现实。手机短信功能的发展超越了传播的层次,它的繁荣不仅是种商业现象,还具有现代文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