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生态系统”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习近平强调,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在笔者看来,这是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升级,知识产权保护不只是简单的“保护”二字,而是要打造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系统”,涵盖知识产权整个生命周期和与之相关的所有主体及活动。因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应从知识产权的全生命周期和全方位覆盖的角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系统”。
提高审查授权质量。对专利、商标来说,审查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源头。目前,专利、商标审查周期已经大幅缩短,便利化改革不断推进,申请流程持续优化。非正常商标申请的打击力度得到提升,审查标准更加客观统一。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能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坚实的基础。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提升行政机关日常监管能效。加强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发挥综合治理作用。及时移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提高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程度。继续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开展专项行动。研究新兴行业知识产权问题和监管手段,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系统,提高监测效率,强化打击效果。此外,还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作交流,提升区域知识产权执法规范化水平。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司法机关依法审判,使侵权案件判赔额实现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强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研究,处理好新兴产业与权利人合法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司法审判与技术发展同步。统一类案审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提高类案判决可预测性。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探索采纳通过新的存证方式提交的证据。对当事人提出的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请求依法裁定。
实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仲裁机构专业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业务,吸引专业人士从事知识产权仲裁工作。进一步建立司法行政诉调衔接,仲裁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提高商事调解、人民调解、专家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多元化调解形式的认可度。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在自查自纠中化解知识产权风险,并积极鼓励各类调解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
建立完善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一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确权、维权、应用、流转等各个方面,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一个窗口对外,全方位满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布局和保护需求,服务贯穿知识产权整个生命周期,数据查询、公开公示等更加便捷。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参与度。通过“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认知度。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白皮书,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影响力。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指导行业组织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的团体标准,实现整体规范化发展。
从司法到行政,从公共服务到社会参与,要综合运用各种保护手段,提高保护水平,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促进创新要素更好配置、更好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