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完善外贸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一)建立规范的技术市场管理机制
在科技成果商品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交易,通常是在技术市场中进行的。技术市场的行政管理是指政府管理机构通过制定各种技术商品交易的政策、法律、条例和规定作为市场规范,对技术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的活动。我国目前在技术商交易中大部分是使用权的交易活动,而所有权的交易不多。技术市场的经营管理规范主要是针对一般意义上的科技成果交易,对于涉及知识产权交易的管理显得比较弱。随着工业产权保护的深化,技术市场如何管理产权交易便是一个重要课题。
第一,建立与中国专利文献服务中心联网的专利文献检索网络。专利文献既是技术资料又是法律文件,它比其他技术资料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在常设式和通讯式的技术市场应包含专利检索内容。
第二,应造就一支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由于知识产权交易涉及科技、经济和法律诸方面的复杂因素,技术市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广博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知识,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三,应加强对知识产权有关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知识产权交易的双方由于受各自的局限性的影响,对交易协议或合同的执行有可能出现磨擦,因此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调节各方利益冲突。
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化是个渐进过程,只有当市场规范逐渐完善起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买方和卖方进入市场交易,才会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促进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目前我国正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技术市场的发展也在加快。知识产权交易不仅是知识商品的交换,还涉及到资金的注入和知识生产者的流动。因此,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必须考虑包括技术市场、咨询市场、金融市场、人才市场在内的这样一个大市场的协调发展。
(二)推进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建设
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化是个渐进过程,只有当市场规范逐渐完善起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买方和卖方进入市场交易。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技术市场正处在发育阶段。在这种背景下权交易的市场化进程,只能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走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路子,不可能单兵突进。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易一般在信息市场进行。除充分发挥信息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外,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建立知识产权交易的多媒体组织
对符合条件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外经贸部[1999]发第595号文通知,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鼓励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年出口额达到外经贸部门规定规划的民营科技企业,经批准可享有进出口经营权。
积极组织参加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尤其要积极参加国家每年秋季在深圳举办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和春秋两季的广交会。
2.建立知识产权的检索——评价——推广机制
在知识信息量呈指数增长的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产品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面临着如何迅速获取对生产有用的有效信息的实际问题。因而如何应用信息高速公路来建立与国际互联网相联的计算机检索系统是十分必要的。这个系统不单纯是信息检索,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评价功能。还需要强有力的推广于段。除了某些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如某些能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应由政府强制推广外,大部分技术知识产权应由技术市场来组织实施推广,目前,我国技术市场主要采取:科技信息交流会、技术交易会、通讯式技术网络、技术开发中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技术成果拍卖会、技术难题招标会等形式。从实践来看,目前我国大量科研成果未能普及应用,技术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为了解决科技成果的应用问题,一方面要探讨技术市场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另一方面也要从知识产权的转让和保护着手建立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促进技术商品的流通。
(三)注重知识产杈转让尤其是来自跨国公司的交易策略
第一,当我们需要引进技术时,我们应首选真正拥有技术优势的跨国公司,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改变目前主要从港台澳的中小型公司引进技术的做法
第二,我国应重点吸引大型跨国公司来华直接投资,伴随着它们的投资我们可以引进真正先进的技术。调整政策导向使跨国公司投资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高级化;
第三,如跨国公司与我国企业合资经营,首先应争取对方以技术投资,其中技术应以软件技术为主。谨防外国合资者将被淘汰的设备高价推销给合资企业,改变目前外方投资以设备居多的状况;
第四,要注意引进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配套性,防止花髙价引进衰退技术和淘汰的技术;
第五,跨国公司采取内部划拨价格和对转让技术定价过高是普遍现象,我们应力争运用公平定价原则,统一税率,加强对合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以及必要时进行国际协调等办法加以约束;
第六,对于跨国公司在转让技术时提出某些限制性商业惯例时,我们不要一概予以拒绝,应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在利大于弊时可予接受,但必须报有关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当一个企业需要某方面的技术时,同样可以采取建立跨国公司的方式,即与海外拥有该种技术的企业在当地合资经营,由海外企业以技术投资,从而达到引进技术的目的。不过这种策略要应用得当,尤其是合资伙伴的选择至关重要
第八,当我国的企业在专利技术、商标、服务标志、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等方面拥有一定的所有权优势时,应考虑对外直接投资。如外部市场不完全,可在海外建立全资子公司,以获得内部化收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此时可合法地应用跨国公司内部划拨价格的策略,以使肥水不流外人田;
第九,我国企业可以技术或技术设备投资在海外建立合资企业,以充分利用它们的价值,并适时地进入国际市场。当然要选择成熟的工业化技术和真正具有区位优势的地区,并注意防范技术泄密;
第十,企业也可以采取许可证贸易、特许经营、合作开发、咨询服务等多种非股权式安排出口技术,但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