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知识产权市场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业既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当前,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国家服务业总体规划4个重要支撑体系之一,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政府采取系列措施,引导、支持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学、健康发展。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8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作,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为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改善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2012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又试行并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引导知识产权服务集中、集约、集聚发展”的原则,规划了集聚发展试验区的方向、路径和目标,确定了一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设立了14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其中5个建设期满的试验区已转为示范区建设。各集聚发展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物理集聚和功能集聚同步推动,成效显著。数据表明,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持高速增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和增长速度均远高于其他区域。
2014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价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开发高端检索分析工具。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基本检索工具免费供社会公众使用。支持相关科技服务机构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创新服务能力。作为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重要措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6月遴选公布了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积极争取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旨在培育形成一批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2014年6月,首批培育单位培育期满。数据显示,培育单位培育周期内有关重要指标的平均增长率为:专业人员数量增长66%,客户数量增长120%,服务合同总额增长122%,营业收入增长136%。培育工作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于2014年12月联合制定了《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牵手经济发展以及助力“双创”等系列活动、“知识产权走基层服务经济万里行”活动,让社会公众感受到了知识产权服务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自2014年“万里行“活动首站在湖北武汉启动以来,这项大型公益服务活动坚持走进基层,通过知识产权政策宣讲、产业专利态势发布、专利巡回审查、知识产权公益咨询、“智南针”沙龙等内容,为产业发展和创业创新者提供定制化的“一站式”服务,不断巩固和发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提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专利运营与产业化服务平台。整体而言,知识产权服务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正成为现代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家统计局首批统计名录库共享共建试点单位。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纳入国家“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范围。相关统计显示,近五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年均增长超过35%,营业收入年均增长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