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深入推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中小企业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方面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其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仍不能适应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中小企业仍处于由政府引导、企业被动接受向企业主动、积极探索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创新发展的转变阶段。在当今的经营环境中,面对资金、专有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政府除了对中小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重要性的启发教育,还应充分了解中小型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需求,针对不同状况的企业提供细致周到的支援,帮助其消除发展进程中遇到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障碍。
(1)知识产权意识培养
我国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刚刚问世的小企业,有较先进的新技术,但普遍缺乏信息、资金和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绝大多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无管理部门、无管理人员、无资金投入,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企业技术模仿的多,自主创新的少。很多企业的技术是行业的一般技术,对企业快速发展构成了诸多的不利。此外,多数企业在缺乏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的同时,也有意无意地侵犯着他人的知识产权。伴随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重要作用认识越来越深刻,需要政府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性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指导和服务。此外,随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断涌现,企业对国际竞争的参与度不断提高,部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高水平知识产权公共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日益强烈的要求。这需要政府从提升知识产权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入手,不断拓展管理和服务领域,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满足企业日益迫切的普遍性需要,引导更多企业向创新发展的方向上升级转型;切实改善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所需要的专业人才、深加工信息等重要基础性条件;针对性地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快速发展。
(2)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当前创新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专利属于垄断权,但它并不能保证对发明创造进行产业规模的开发利用。企业不能单纯依靠对发明的专有权来销售产品,多数中小企业并未将其产品、技术的创新研发与专利申请进行有效结合。创新研发与专利申请各自独立运作、相互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在产品、技术研发具有初步成型或完全成型的产品之后,再对其中创新成果进行专利挖掘。如果研发周期长达数年甚至更久,历经数年自主研发的许多创新技术已经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专利。鉴于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存在着资金不足和专利信息人才缺乏的问题,政府应在专利信息检索、咨询、培训等方面对中小企业予以扶持,分地区集中建立一些信息服务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针对重要的前沿专利信息进行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提供给中小企业,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发展和市场预测,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3)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是创造企业价值的关键,当前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现象较为严重,而利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维权较为费时费力,中小企业难以借助于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研发成果,迫切需要政府提供援助服务。将知识产权许可给大型组织对于许多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是重要的收入来源。中小企业迫切需要政府在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等方面提供服务,使得中小企业在将其知识产权授权给大型企业时能够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
(4)知识产权管理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涉及法律、技术、经济、管理、外语等多方面知识和能力,不仅需要高水平的专业人员,而且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特别是需要完善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设施。这对于大多数企业和科研院所,特别是中小企业来说,是难以做到的,勉强去做,不但成本高,而且效果未必好,因此需要政府加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