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投入和保障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推进财政从一般竞争性生产领域、应用性研究等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领域和企业亏损补贴等“越位”领域中退出来,加大财政在知识产权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投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编制,在重点项目和基础建设项目中予以更多资金支持等,从组织上保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顺利实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向重点产业、关键技术转移,向中小企业、小微型科技企业转移,向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转移。
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采购制度,改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财政补贴的支付,从主要提供给供给方,转向提供给需求方,通过消费者的选择,促进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规范政府公共财政行为,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适当放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购买对象的范围,研究引导和支持措施,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投入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生产中,用市场竞争手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