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生”商标案遭遇执行难,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来源:界面新闻
进入今年以来,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动作频频,1月7日,该公司与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建学术平台;近日又宣布成立互联网不孕不育专科中心,无论是签约现场,还是对外宣传,均使用“平安好医生”字样,殊不知这五个字早已在法律层面失效。早在2020年6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已终审宣告,“平安好医生”系列商标因对“好医生”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构成近似,被依法宣告无效。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对 “平安好医生”商标及图重新作出无效宣告。
从2018年4月起,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医生集团”)与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的“好医生”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经多家法院多轮审判,平安健康均败诉,但时至今日,用搜索引擎搜索“平安好医生”字样,各种以“平安好医生”冠名的官网、招牌信息、新闻资讯仍铺天盖地。在线下,平安健康以“平安好医生”为名的各种广告一如既往,大量投放。
面对“好医生”商标纠纷一案,各级法院秉公执法,以公正和高效的审判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但如今“执行难”仍是难以破解的难题,而这也折射出:“执行难”依旧是法治建设最大的障碍之一,这一现状得不到根本解决,大众多年来建立起来的对法律的信任感,以及对法治的信仰和期待,则会有被逐渐蚕食的风险。
给力的法院
2018年4月27日,好医生集团因“好医生”商标被侵权问题,一纸诉状将平安健康告至成都中院,2019年3月9日,成都中院一审判决平安健康构成侵权,责令该公司停止标志性使用“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300万元。此后,平安健康不服,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诉,最终均败诉。
在此之前,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对“平安好医生”商标及图重新作出无效宣告。2020年6月10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平安集团的7件 “平安好医生”系列商标被宣告无效。此后,平安集团再次将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两级法院生效判决作出的无效宣告裁定起诉至北知法院,并上诉至北京高院。2020年12月1日,北京高院再次裁定:驳回平安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在“好医生”商标侵权纠纷及商标争议案件中,尽管当事方好医生集团与平安集团在体量和影响力方面无法抗衡,但从四川到北京,从地方法院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均表现出公平对待,公正处理的办事风格。从2018年4月直至2020年12月1日,在多轮审判中,各级法院均裁定平安方面败诉,彰显了各级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近年来,全国各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各级法院积极作为,为维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出了巨大贡献。以四川为例,2019年,四川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636件,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审判效率大幅提升,作为专门的审判法庭,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从2014年的147天缩短至2019年的79天。此外,为了更好地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案例参照,四川高院还发布了《2019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好医生”商标侵权诉讼案也成为“四川法院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2020年以来,四川法院以“服务大局实质化,对应依法治理;诉源治理实质化,对应源头治理;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对应分类治理;庭审实质化,对应重点治理;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对应末端治理;文化建设实质化,对应综合治理”六个实质化为抓手,各项工作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
在全国各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也在逐渐加大,各省市人民法院聚焦“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顽症痼疾,一一攻关,审判质效大幅提升,据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全国法院共收到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1793件,全国审结475853件,同比上升44.16%和48.87%,为法制国家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在建和已建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41家,这些中心发挥专业优势,业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坚力量。
难缠的对手
据了解,从2014年8月开始,平安集团先后申请了平安医生、平安健康、平安好医、平安好医生、好医生来了、平安好一生等多个商标,从字面上不难发现,该公司通过有计划注册商标,一步步接近“好医生”品牌。作为一家大型知名企业的上市公司,“平安好医生”近年来因商标侵权、抄袭、亏损、关联交易等问题,频频深陷舆论泥淖。
2020年5月,平安健康推出健康卫士产品,因涉嫌抄袭雪扬科技的“安顿产品”,发布不到24小时就下架。同月,该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王涛被免职,近半年时间内多位高管离职。此前,在四川两级法院“硬核”执法的推动下,平安健康正式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发表致歉声明,并称将“停止侵权行为”。与此同时,该公司一方面公开强调尊重并支持司法判决,另一方面却表示“平安好医生及图”商标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公司在日常业务和公司运营中对该商标的使用、宣传不受任何影响。
此后,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平安好医生及图”进行无效宣告,在法律意义上,“平安好医生”彻底失效,继续使用无疑是在挑战法律权威。
面对这样的现状,平安健康开启了缠诉之旅,2020年9月3日,平安健康将第一轮的案件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重新提起了新一轮的诉讼。2020年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平安健康的起诉。2020年10月,平安健康再次将案件上诉至北京高院。2020年12月1日,北京高院裁定:驳回平安健康上诉,维持原裁定。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奏出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最强音,但与此同时,一些恶意诉讼、无理缠诉也大幅增加。在“好医生”商标案中,经多地各级法院多轮审判,平安健康均以败诉告终,但该公司一方面拒绝执行判决,以消除侵权影响,另一方面还在不断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业内法律人士表示,这种明知没有新的合法、可信证据,仍为了自身利益久诉不息、死缠硬磨,不仅是对司法资源的侵占,而且也耗费着国家的财力、物力,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侵犯和藐视。
执行依然是难题
在审判层面,“好医生”商标案已尘埃落定,平安健康停止标志性使用“好医生”或“平安好医生”等侵害商标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个简单的执行案例,但因何仍然遭遇“执行难”,个中缘由值得深思。
毋庸置疑,执行难由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必须综合治理,但迄今为止平安健康虽一次次败诉,但在执行层面均悬而未果,虽然平安健康不断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请重审程序,业内律师表示,这并不影响现有的停止侵权判决,以及后续的执行。
在“好医生”商标案终审落锤后,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平安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但是平安方面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2020年4月,秦戬被限制消费,此后随着秦戬的离职,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就进入了漫长的等待中。面对平安方面一次次的拒绝执行,法院未对平安健康采取任何执行处罚措施,既未罚款,也未上失信名单。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徐家力认为,从“好医生”商标案遭遇执行难不难看出,体制机制的原因仍是执法不顺畅的主要障碍之一。尤其是现存的终结本次执行制度、内部审批制度等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提供了机会,导致执行案件越积越多。
徐家力强调,执行难是顽疾,治顽疾应用重典,一方面在现有基础上,国家应加大对拒执罪的处罚力度,同时也要对故意阻碍执行涉嫌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的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另一方面,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利用公安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对被执行人进行监管,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而在制度层面上,尽快填补执法层面法律法规的空白,疏解执法冲突点和堵点,清除拖延执行、胡乱执行等各种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生存土壤,已势在必行。
“执行难”是建设法治社会“最后一公里”上的最大堵点和痛点,自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国上下通过各种制度建设和举措推进,“执行难”问题已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时至今日,面对缠诉、赖诉、拒不执行等一些执法层面的“难啃骨头”,仍需在制度设计上重拳出击,同时也要落到实处,看到效果。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1月24日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其中“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是亮点之一,未来通过失信“黑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来约束被执行人,避免让一些知识产权保护案件面临“空判”的尴尬,不仅是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突破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