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创新“诉调对接”模式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专利权人平阳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称其拥有“洗毛器”的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多功能狗毛刷”的实用新型专利,近期经调查发现,平阳县两家宠物用品公司在网上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两件专利权,遂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宁波中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考虑到涉案企业在温州当地,宁波中院将侵权认定部分以案件线索方式移送给温州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温州市知识产权局组成合议庭,在对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进行技术比对后,确定侵权成立,并作出行政裁决,责令两家涉案宠物用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随后,专利权人以该局的生效行政裁决书作为证据,向宁波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两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宁波中院确认侵权事实,并支持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
诉调对接需加强
自2011年起,温州市知识产权局率全国之先,通过试运行的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对温州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进行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引导当事人去法院起诉。2012年,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手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在国内创新推出了以中国(温州)知识产权援助中心为平台,发挥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各自优势,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举措。通过近几年各地区法院与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推动,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国各地出现了多类型的第三方调解平台。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急剧增加,导致法院压力增大,依靠人民法院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只是途径之一,如何发挥行政执法优势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形成分流才是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司法行政对接新模式
为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有效阻遏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温州市知识产权局主动提出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原有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对宁波中院涉温企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以案件线索移送方式交由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先行对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专利行政裁决,裁决作出后再转交由宁波中院进行经济赔偿判决。该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结合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各自的优点,司法保护具有稳定性,注重对权利人的赔偿等优点,而行政保护具有应变性、效率优先性及成本小、速度快,能迅速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等优点。因此,在整个案件整体流程中,行政机关对专利纠纷案件的侵权纠纷快速裁决,对侵权行为及时制止,可以防止侵权产品流入市场,而在侵权行为停止后,被侵权人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对维权费用、经济损失得到相应赔偿。
在试水多起案件后,新模式效果显著。因此,温州市知识产权局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共同签订了《专利案件司法行政对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双轨制保护合力,深化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解决机制,从而完善和创新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渠道。至此,新版“温州模式”的诉调对接机制诞生。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虽然我国是在疫情影响下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全球主要经济体,但受疫情影响,我国企业在产品研发、风险防控等方面需要不断努力,才能在恶劣环境下将“中国制造”转型为“中国创造”。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造上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速度,让创新创造者能获得真正“红利”。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第一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地方,温州2020年全年专利行政裁决纠纷案件立案74件,结案55件。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创新性地在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立知识产权执法队;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方面,创新地推行行政与仲裁相结合的专利侵权纠纷一裁终局制度、地方局与国家局相协调的侵权确权联合审理制度等;在案件受理处理方面推行线上专利行政执法平台,且引入全流程线上专利行政执法。多项工作亮点纷呈,打造出具有温州特色的标志性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温州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激发温州民营经济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