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知名指甲油品牌商标获利10万余元,一男子获刑
来源:正义网
2月24日电(通讯员许娇娇)喜欢给手指“做文章”的,除了爱美人士,还有制作销售假冒名牌指甲油的犯罪嫌疑人。近日,由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一审宣判,假冒国际知名指甲油品牌商标的莫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5年,90后小伙莫某来到广州开始经营一家化妆品公司,并先后开了两家网店,专门用于批发、零售自己注册的品牌指甲油和美甲工具等。
一次偶然的机会,把莫某推到了诚信经营和假冒盈利的分叉路口。一天,一位客户找到莫某,让其帮忙订制印有某国际知名品牌“A”牌商标的指甲油。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客户发来的商标模板做好商标,然后将这些假商标贴到莫某所销售的指甲油产品上,以此冒充正品“A”牌指甲油。
这次之后,受此启发的莫某便认真做起了“A”牌指甲油的功课。经过查询,他发现“A”牌作为一家国际知名品牌,在国内没有商标注册,也不销售相关产品,但这个品牌的指甲油在市场上却非常畅销。如此盈利的指甲油市场“蛋糕”,顿时就吸引了有心参与并分一块获利的莫某。
起初,莫某想尝试在国内注册此商标,并找了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帮忙。但在被告知该商标在国内无法注册后,被利益迷住眼的他又萌生了一计:索性自己干!
于是,他一边在网上找了一家印刷店,把之前客户发来的“A”牌商标底版图片线上发给对方,明确印制的材料、尺寸、数量等要求。另一边,则继续和原先合作的指甲油原料生产商保持联系,保证原料正常采购。
随后,在租赁的经营场所内,他将不同颜色的指甲油原料灌装到自己购买的指甲油瓶子中,装好刷子和瓶盖,再在瓶身上贴上带有“A”牌商标的贴纸。就这样,一瓶瓶足够以假乱真的国际知名“A”牌指甲油便被生产出来了。
从2015年到2019年间,他将这些作坊出品的品牌指甲油通过网店批发、零售出去,有时为了做回头生意,还经常给顾客打折,生意经营得顺风顺水。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一次网购成为了他“现形”的导火索。2019年,家住丹阳的王女士在莫某的网店里购买了几瓶“A”牌指甲油使用后,发现自己的指甲有点发黄,料定是产品质量问题的她随即报了警。
同年12月,远在广州的莫某终被抓获,同时查获“A”牌商标标识2.3万个、尚未销售的贴标指甲油241瓶等。归案后,莫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据其供述,经营期间,他共订制了约六万余个“A”牌标识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合计59万余元,获利10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莫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委托他人为其制作假冒商标标识,并购买原料、包装瓶等生产销售假冒商标的指甲油,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在案发后积极退出违法所得3万元、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丹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