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品牌策略
统一品牌策略即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产品(包括不同种类的产品)都统一使用一个品牌的做法。例如,菲利普公司的所有产品(包括音响、电视、灯管、显示器等)都以“PHILIPS”为品牌;海尔集团生产经营的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全部产品都标有“海尔”(Haier);佳能公司生产的照相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所有产品都统一使用“Canon”品牌。
企业采用统一品牌策略,优点多多。其一是因所有产品共用同一品牌,可以比多品牌节约品牌设计、品牌传播等费用,从而减少企业品牌运营的总支出。其二,企业采用统一品牌策略,可在企业的品牌已赢得良好市场信誉的情况下顺利推出新产品。其三,企业采用统一品牌策略,使得同一品牌下有多种商品在同时销售。如果品牌标定下的产品在市场上受到赞誉,则有助于显示企业实力,塑造品牌及企业形象。
不可忽视的是,企业釆用统一品牌策略还隐含着一些负面效应。一方面,若统一品牌下的某一种产品因某种原因(如质量)出现问题,就可能因发生“株连效应”而使其他种类产品受到牵连,从而影响全部产品和整个品牌的声誉;另一方面,统一品牌策略也存在着易相互混淆、难以区分产品质量档次等令消费者感到不便的缺憾,而且,当同一品牌下的产品性质差异性较大(如洗衣粉与纯净水),以至于能引起消费者心理产生矛盾时,就会使品牌个性淡化、品牌形象自毁。
鉴于统一品牌策略的优缺点,一般认为,在企业的品牌享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各种产品具有大致相同的质量水平、各种产品不会使消费者产生心理冲突的情况下,企业采用统一品牌策略的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