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方面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由国务院统一领导,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地区和各部门分工负责、协作推进的战略实施体系。7个部门成立了贯彻落实《纲要》的领导机构,15个部门制定了落实《纲要》的配套措施和工作方案22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意见。2009年,各部门共制定修订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4项,出台主要政策措施82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行动24项,建立公共服务平台28个。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制定战略实施年度推进计划,积极进行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
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完成《职务发明条例》的起草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修订,同时加快《专利申请优先审査管理办法》、《专利标识标注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等部门规章的起草、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进《商标法》修订工作,结合公众意见反馈,就商标异议等问题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形成修改稿,再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国家版权局正式启动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起草《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条例》,并参与刑法有关著作权条款实施意见的修改等。农业部开展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并形成了修订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核心业务领域的调研;起草《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讨论稿。
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我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日趋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