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人性化人格化
所谓人格,便是做人的标准层次及道德与价值观念的自我约束。而人性,则是指人的自然本性,包括生理与心理的及思维、行为方式。世界上几乎所有产品,都是为满足人的工作、生活的消费而出现的,是为了补充人们工作、生活提供方便的。由此可见产品为消费所持有的,对人性素质的补充的“第二人性与人格”特征。这就需要品牌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产品的时候,不论是高科技文化含量、还是材料品质、加工工艺的精确,从形象到性能设计,都应本着为消费使用的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环保为原则,倡导科学合理的生存与消费观念,这便使产品具有了人性化与人格化特征。同时在产品推广、市场营销、服务时对人的尊重,也就是实现了对不同地区、民族、文化、性别、年龄、专业、职业、工作、爱好、习惯、经济状况的尊重。
人类社会进步的核心,是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不论何种社会形态,行业的产生与更替,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而产生改变的。品牌企业、产品,通过生产与市场营销,实现了获取利益,又实现了满足消费需求,既提供了人性化人格化产品,也为改善提升人们的物质生活质量,补充人们的人性人格做了贡献。其实企业与产品通过高科技文化含量的产品的研发、生产,提供安全、便捷、高效、舒适性能的产品,就是注重是以人为本,也就等于提升了品牌企业产品的文化形象,“促进了”品牌至上的消费文化理念,对保护品牌及企业与产品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市场与观念安全空间。
对于品牌企业产品与消费者来说,是双赢的好事,因为任何事都是相互的双向选择与补充。品牌企业、产品在尊重经济规律的同时,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对消费者的人性、人格的尊重提升与补充,势必得到消费者的回报。品牌企业与产品,由行业道德、信誉引发的社会性责任,无疑稳固与扩大了市场与利益。如果企业单纯考虑利益,或是不择手段,用假、冒、伪、劣产品坑骗消费者,如同为自己挖坑,在别人掉下去的同时,企业也会自绝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