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现在,我国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但是,许多人未进一步认识到科学技术的竞争可以归结为知识产权的竞争,在观念上跟不上世界各国日益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形势。一些人仍笼统地认为“科学技术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事实上,在科学技术已成为综合国力、市场竞争力标志的今天,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白白地把自己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研究出来的具有高度市场竞争力的科学技术成果作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只有那些没有取得或已经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才有可能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
中美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日美间频频出现的赔偿额达数亿美元的知识产权纠纷就是有力的证明。在我国,一些人注重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却不懂得将科技成果“产权化”;有的急于发表论文,结果使一些极有价值、市场竞争力很强的科技成果公之于众,从而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青嵩素”的情况就是如此。在许多高技术领域,如超导、航天、核技术、稀土永磁材料的某些方面,论技术水平我国居于世界先进行列,但由于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果太少,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境艰难。在商标使用方面,一些企业忽视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本来是自己使用的商标,而商标权却落人他人手中,出VI商品的商标尤其如此。据统计,我国出口的名优商品中,其商标被外商在国际上抢先注册的达200多个。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搞短期行为。不注重创立自己的驰名商标,而盲目地花高价使用外国著名商标,一旦使用期满在商标方面将不得不另起炉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