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注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在我国,由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起步晚,许多人缺乏对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了解,从而导致一方面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又不懂得依靠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状况。因此在“二五”普法中,应当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从事工商企业、科研、文教、经贸工作的公民,更应当懂得知识产权知识。在普及教育中,还必须特别注意加强各级领导的知识产权教育,强化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其在工作中自觉做到尊重和利用知识产权。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支具备科技、法律、外贸和外语等方面知识的知识产权专门队伍,这是我国“复关”前夕尤为迫切的工作。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华中理工大学等已在知识产权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的培养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继续鼓励和支持这种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