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南非商标授权制度
1.可注册及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 1.1可注册的商标类型 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全息图、位置商标等 1.2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 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2.商品分类依据及对商品描述的要求 商品分类基于第11版尼斯分类,一般要求选用尼斯分类中的商品名称进行申请,对于不规范的商品名称,会要求进行修改。 3.商品类似的判断标准 通常根据尼斯分类判断,同时会考虑商品或服务的用途、消费对象、物理性质、交易渠道、是否具有替代性等因素 4.商标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4.1绝对理由: 4.1.1缺乏显著性; 4.1.2仅由指示种类、品质、数量、用途、价值、原产地及表示商品或服务的生产模式或时间或其他商品或服务的特征组成; 4.1.3仅由已成为当前的惯用语或者善意的商业惯例的符号或记号组成;4.1.4申请人不能善意主张所有权的标志的; 4.1.5申请人或其授权使用人非善意将其作为商标使用; 4.1.6仅由为实现技术效果或由商品自身属性决定的形状、外形或颜色组成 4.1.7出于恶意注册的商标; 4.1.8包含共和国的国徽、印章或国旗,或者除公约国主管部门授权外,包含公约国的国旗、国徽、印章或国旗的标志; 4.1.9包含代表国家资助的文字、字母或图形的标志; 4.1.10包含实施细则规定的为本条的目的属于禁用标志的标志; 4.1.11由商品的包装、形状、构成、颜色、样式所构成的标志,对该类标志进行注册将会限制行业或工业的发展; 4.1.12本身具有欺骗性,或者一旦使用可能会产生欺骗性或造成混淆、违法、有损善良风俗,或者可能冒犯任何人群的标志 4.1.13因使用方式会产生欺骗性会造成混淆的标志; 4.2相对理由: 4.2.1对注册申请主张的优先权日,构成或基本部分构成复制、模仿、翻译作为本法第35条第(1)款规定的驰名商标而受《巴黎公约》保护,并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的标志的; 4.2.2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非常相似,以至于如果用于注册申请所适用的、与该注册商标所适用的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可能会产生欺骗性或造成混淆的标志,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同意该标志进行注册的情况除外; 4.2.3与他人在先申请中所涉的标志相同,或者非常相似,以至于如果用于注册申请所适用的,与该在先申请商标所适用的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可能会产生欺骗性或造成混淆的标志,但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同意该标志进行注册的情况除外。 4.2.4与他人已注册的并在共和国驰名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志。 5.商标注册流程图 商标注册一般经历申请、受理、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阶段。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向南非公司与知识产权局提起驳回复审,异议可向高等法院提起。对南非公司与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决定不服,可向高等法院起诉,仍不服的,可上诉至最高上诉法院。对由南非高等法院管辖的异议案件做出的决定不服,仍向高等法院起诉。6.商标授权指南 6.1注册所需文件 6.1.1注册申请表格及包含信息 6.1.1.1申请人名称:英文名称,可以是中文名称的音译、意译。 6.1.1.2申请人地址:为接收CIPC所有信息的地址,必须是南非境内的地址,通常是南非本土代理人的地址。 6.1.1.3申请人国籍:根据企业成立依据法律确定 6.1.1.4申请商标标样:清晰的商标图样,中文商标需备注英文释义 6.1.1.5申请商标类别和指定商品:一标一类申请,南非现暂不接受一标多类的申请形式 6.1.1.6指定保护商品服务:参照尼斯商品分类进行选择 6.1.2注册申请委托书:包含申请人名称、地址、授权事项,格式可自行拟定,委托书扫描件即可,无须公证认证,需由申请人签署(如果申请人为公司,则有关负责人签署) 6.2注册申请官方规费 590南非兰特/标/类,折合人民币265元6.3商标注册审程 6.3.1法定审程:无相关法律规定 6.3.2实际审程:自申请日起算约18个月 6.5注册商标有效期限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申请日起算。 6.6中文商标的特别提示 中文商标申请注册时,需备注商标含义进行英文释义的翻译。例如“ ”商标在申请时的备注为“The Chinese characters appearing in the mark mean China Construction Bank.”。审查时会同时审查文字、含义。对文字外观的审查及检索是将中文商标视为图形,属于《维也纳分类表》中的图形要素“INSCRIPTIONS IN CHINESE OR JAPANESE CHARACTERS”。 7.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事项 7.1注册商标的续展 7.1.1商标续展期规定 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为续展期,有效期届满后的6个月为宽展期,宽展期续展须缴纳额外官费。 7.1.2商标续展所需文件 委托书,扫描件即可,由申请人签署,不需公证认证 7.1.3商标续展官方规费 续展官费:260南非兰特/标/类,折合人民币117元 宽展期官费:48南非兰特/标/类,折合人民币22元 7.1.4商标续展特别提示 未续展的商标,可以重复注册,但视作新申请的商标,原商标将被删除。商标期满后的一年内未续展,该商标仍会被视为有效商标,阻挡在此期间内申请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除非商标注册官确信在有效期届满之前两年该商标未被善意使用。 7.2注册商标的转让 7.2.1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7.2.1.1转让协议,原件或扫描件均可,不需公证认证 7.2.1.2由受让人签署的委托书,扫描件即可,不需公证认证 7.2.2商标转让官方规费 转让官费:第一个商标150南非兰特/标/类,折合人民币67元,第二件起26南非兰特/标/类,折合人民币12元 延迟登记转让罚金:48南非兰特,折合人民币22元 7.2.3转让特别提示 转让应当登记,在提出权利登记申请时,需注明该转让的生效日期,转让申请在生效日期起12个月后提出的,申请人有承担罚金的可能。 7.3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7.3.1商标使用许可所需文件 7.3.1.1许可协议,原件或扫描件均可,不需公证认证 7.3.1.2由许可方签署的委托书,扫描件即可,不需公证认证 7.3.2商标使用许可官方规费许可官费:第一个商标150南非兰特/标/类,折合人民币67元,第二件起26南非兰特/标/类,折合人民币12元 7.3.3商标使用许可特别提示 商标许可非强制性登记,即可将商标使用许可申请登记备案也可不登记备案。但进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证据在注册商标的相关诉讼中将得到承认。 7.4注册商标的变更 7.4.1商标变更所需文件 7.4.1.1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扫描件即可,不需公证认证 7.4.1.2 名称、地址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或扫描件均可,不需公证认证 7.4.2商标变更官方规费 变更官费:19南非兰特/标/类,折合人民币:9元 7.4.3商标变更特别提示 商标变更可以登记,未进行变更备案的,没有变更不会有惩罚措施,(但会影响商标转让,造成其转让程序时间延长)。官方文件仍将按原记录信息进行送达,且商标权人不能以变更后的名义直接行使商标权利。 7.5注册商标的使用 商标注册人应当自商标注册日(即商标申请日)起5年内将商标在指定商品上进行使用,否则存在因不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 根据巴黎公约,如果商标实际使用形式与注册形式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例如未改变商标中的显著性元素内容的,将不会受到知识产权局或政府机构的惩罚。在面对商标撤销提供使用证据时,各种能够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均可接受,如发票、价目单、商品照片、新闻或媒体广告、合同等,证据应当能够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地点和商品。 7.6对中国企业的特别提示 南非商标的转让需及时登记,否则可能面临罚金。在注册后要注意使用并保留使用证据,以便应对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