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的核心要素
从一般系统论的角度看,所谓“政策评估体系"(PublicPolicyEvaluationSystem)是指由政策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标准、评估方法等诸多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它与评估环境之间持续进行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从而使政策评估体系呈现出动态、开放的特征。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就是要回答“由什么人、对什么政策、根据什么标准和方法、对哪些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何”等问题,据此,可以将构成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的五个核心要素概括为: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结论。这五个要素的有机结合构成一个相对完整和规范的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系统。简单地说,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应当具备中立的评估主体、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工具、丰富的信息收集渠道、可靠的评估结论等要素。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主体
指那些从事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组织或个体。在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体系中,评估主体处于中心地位,发挥着核心作用。评估主体的理念、参与评估的态度、评估知识与经验、职业伦理等都会对知识产权政策评估活动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是决定整体评估体系输出的关键变量。在启动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之前,必须审慎地选择合适的评估主体。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客体
指政策评估的对象,即各类知识产权政策。在人力、财力、物力等评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不可能对所有的知识产权政策都展开评估,必须结合知识产权政策的特点,在评估资源的约束条件下,按照可行性与有效性等原则选择恰当的政策展开评估。根据评估目标的不同,评估的侧重点也应有所区分。例如:对那些具有重要价值、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政策,可以在政策出台前开展细致的评估,以确保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标准与指标
从本质上说,公共政策评估是寻求、论证、确定和校正政策价值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从确定政策评估的价值标准开始的,因此,价值中心或价值焦点是政策评估的核心特征之一。①要进行知识产权政策评估必须明确评估的标准,只有参照一定的标准才能对知识产权政策做出科学、有效的评价,这是整个评估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为了便于操作,还需要将评估标准通过一定的形式转化为可观察的、可测量的评估指标。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方法
指评估主体在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中采用的各种方法、手段和技术。评估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方法的选择,例如:采用什么方法采集评估信息、对评估信息用什么模型和方法进行处理等。有关评估方法的研究是政策评估研究中非常有活力的领域,评估方法的改进是政策评估迈向科学化的关键。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是评估主体运用恰当的方法对知识产权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后得出的判断及政策建议,通常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呈现。通过评估结论能够清楚地了解知识产权政策的实际绩效、存在的不足,为知识产权政策的去向(继续、调整、终结)以及相关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评估结论的使用者众多,例如评估委托方、评估实施机构、社会公众、研究人员、大众传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