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执行前评估、执行中评估和执行后评估
执行前评估也称为预评估,是指在知识产权政策执行之前对政策方案及政策执行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的分析评估。它主要包括对知识产权政策方案的评估和政策效果的预测分析。对知识产权政策方案的评估主要表现为对政策方案进行价值分析和可行性分析。价值分析是对政策目标满足社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需求的程度分析,是对政策目标是否适应与切合知识产权发展现实需求的主观认定,最根本的是看知识产权政策是否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可行性分析是对方案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条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因素,对知识产权政策的可行性作出评估。政策效果预测分析是通过对知识产权政策内容和外在环境的综合分析,对知识产权政策实施可能产生的效果作出预测,对可能获得的利益与可能付出的代价进行比较。通过对政策效果的预测,一方面可以反馈政策方案本身,为制定更好的知识产权政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可以根据预测,在实施知识产权政策的过程中采取更理性的实施策略,避免政策执行的非理性行为。
执行前评估是知识产权政策制定时进行政策规划和优化所必须要做的工作,它把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从单纯的事后反馈变成事前控制的有效工具。执行前评估要求知识产权政策主体在制定政策阶段就要听取不同的声音,广泛吸收专家学者和政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执行中评估是对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它的目的是通过分析知识产权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准确地反映政策执行效果,并及时反馈和纠偏,实施严格的过程控制,以充分实现政策目标。由于知识产权政策的复杂性,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是知识产权政策主体在制定政策时难以预料的,只有通过执行才能暴露出来。执行中评估就是具体分析知识产权政策在实际执行中的情况,以确认知识产权政策是否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是否作用于特定的对象,是否按原定政策方案执行,人、财、物等政策资源是否充足、到位,知识产权政策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执行机构和人员的效率、主动性、原则性和灵活性如何,等等。
一旦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执行评估就开始了,其作用在于,可以及时对正在执行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调整和修正,有利于对知识产权政策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同时,也为解释或说明某一政策的效果或影响提供了依据。当然,由于执行中评估只是对进行中的一定过程所作的评价,过程并未结束,所以会带有过渡的、暂时的性质。
执行后评估是对知识产权政策执行后的效果的一种全面的、综合性的系统评估。这是对一项知识产权政策的最终评估,在知识产权政策执行完成之后发生,是最主要的一种评估形式。其主要任务是依据一定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具体考察一项知识产权政策的执行在客观上对知识产权发展和改革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综合分析一项知识产权政策的结果。它包括政策产出评估、政策效益评估和政策影响评估。知识产权政策产出评估就是对知识产权政策投入实现知识产权政策目标的程度所作的评估,即通过政策的实际产出与预期目标之间的比较,对政策是否实现了预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分析和判断。知识产权政策效益评估就是对政策产出和政策投入之间的关系所作的评估,以确定政策的投入/产出比。知识产权政策影响评估就是一项知识产权政策结果对目标群体、社会系统和环境所产生的影响的综合评估,包括对知识产权政策的正效应和负效应、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的分析和评估。
执行后评估依据的是知识产权政策实施以后已经出现的结果,并根据这种客观现实判断政策的正确与否,以及政策的效应和影响,对知识产权政策所做的价值判断最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根据执行后评估可以基本上决定一项知识产权政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以及长期性的知识产权政策资源的获取和分配问题。
从信息论的角度看,知识产权政策从制定到执行,整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信息流的过程,并且有一个完整的回路。知识产权政策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评估就是建立信息回路的一项制度安排(如下图所示)。
通过知识产权政策全过程评估的信息反馈,不仅能对某一知识产权政策本身的价值作出判定,以决定这项政策的延续、改进或终结,而且能够对政策过程的不同阶段进行考察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并通过信息回路传输到决策系统,从而使知识产权政策能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制度缺陷,为以后的知识产权政策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断地对外部环境和他们的工作环境进行社会生态学评估。①知识产权政策评估活动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这些约束对评估活动起着激励或阻碍的作用,同时评估体系也会不断地创造和改进环境。因此,知识产权政策评估不仅是评估体系内部不同个体及组织间相互协调的过程,也是它们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适应、相互作用的互动过程。据此,将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环境可以分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