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对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同
法律、法规对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同是二者发生冲突的原因之一。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禁止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作为商品或者服务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如果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一种或者类似产品,且该外观设计图形与该注册商标的图案相同或者近似,必然发生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冲突的问题。前文中南山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与椰风公司商标权的冲突,就是典型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