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坚持"营养还是蒸的好"的品牌定位,主营以蒸品为特色的中式快餐。1990年由公司
创始人潘宇海先生在东莞长安创办,历经初创期、标准化运作期、品牌运作期、资本运作期,实现了由个体企业向
现代化企业集团的飞跃。是国内首家实现全国连锁发展的中式快餐企业。而早在2004年,真功夫委托叶茂中营销策
划机构为其进行品牌策划,随后开始启用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形象,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商标
进行使用。12月25日,由于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十多年,真功夫被李小龙公司起诉至上海二中院。那么李小
龙公司起诉真功夫能否成功呢?
按照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叶芳的说法,真功夫曾委托叶茂中团队对其商标图案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登记书备注信息
,“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真功夫
创始人蔡达标曾拒绝叶茂中公司“与李小龙后人联系取得授权”的建议,这种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
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对部分真功夫注册商标与李小龙形象进行对比。对李小龙公司而言,此次维权难点还在于,被
告真功夫可以抗辩称,已把该形象注册成为商标,作为注册商标在使用,那么双方可能会面临商标纠纷。由于上海法院
不负责商标侵权案件,原告需要到北京的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商标无效的行政程序,理由在
于这些商标侵犯了李小龙的在先肖像权。
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提出。其实近年来真功夫已经注
册了不少关于“功夫龙”的商标,其中有些商标的注册时间已经在五年以上,李小龙公司可能只能通过诉讼来获得一些
赔偿,但并不能继续阻止真功夫公司使用这些商标。这不是李小龙女儿第一次与真功夫正面交锋,若真想阻止真功夫继
续使用这些商标,也是一件令李小龙公司头大的事。但对真功夫来说,“logo图形商标”即便可以让我们将一个使用中
国功夫的男人认为是李小龙,亦或者李小龙的模仿者,亦不会构成相应侵权。想知道更多关于商标侵权的问题,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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