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拼多多大家是不是会想到经常有人给自己发微信链接,并且让你帮他砍一刀呢。拼多多是国内移动互联网的主流
电子商务应用产品,用户通过发起和朋友、家人、邻居等的拼团,可以以更低的价格,拼团购买商品。 而在出现一个名字叫
做拼少少的时候,大家应该都想起了拼多多,拼多多疑被山寨,想告拼少少侵权,那么商标侵权罪名能成立吗?
大家应该都会觉得,名字非常相似的原因可能只有一个,那就是模仿,其实简单点说就是山寨,而这样的目的可能也只
有一个,那就是蹭热度。现在的拼多多,在热度方面绝对是不缺的,很显然,拼少少有蹭热度的嫌疑,但拼多多状告拼少少
是商标侵权,这又能不能成立?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所谓商标,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纯图形的商标,
第二种是纯文字的商标,第三种就是文字和图形拼在一起的组合商标。很显然,拼少少与拼多多的相似度,主要体现在文字
方面。所谓侵权,是通过模仿对方商标的方式来完成自己非法盈利的目的,而这样的行为会给对方造成名誉上的损坏,而且
两者在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的相似度也比较高,才会认定为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商标权。
从商标上看,两者的商标都是由文字和图像两部分构成,两者在图像上并不相似,但是在文字方面,看起来异曲同工。其
次,从经营范围来看,拼多多主要是零售行业的电子商务,而拼少少发展的是精品营销,而且主要致力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民
族品牌的发扬,两者在经营范围看并不一样。同时,在经营模式方面,拼多多采用的是电商加社交的模式,而拼少少并没有采
用这种经营模式。拼多多虽然热度比较高,但品牌影响力和商誉并不高,因此,无法认定为具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商标,因此,
拼多多的控诉很有可能是无法实现的。
大家对于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关注更多商标资讯,就来中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