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河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再次致电山东省平邑县市场监管局,就去年移交的“泰山”牌石膏板制品假冒商标案件进行调查。
今年7月27日,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热情接待了一名自称是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中年人,特举报河津市西环路一家商场销售假冒“泰山”牌石膏纸面制品的行为,请执法部门主持公道,依法查处。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研究决定,由综合执法队负责核查落实。根据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指示,队长带领几个人来到了一家售假商场。现场查获了价值4万多元的假冒“泰山”牌石膏纸面制品,并向商场业主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假冒产品依法暂扣,责令停止销售。
根据商场业主交代,自己并不知道所售商品为假货,该商品是其通过网络交易,从山东省平邑县托运过来的,并提供了收据和微信转账记录证明。执法者对商场业主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又引导其与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建立购销关系,确保商品来源合法后再进货。泰坦公司的专家现场传授了鉴别“泰山”牌石膏纸面产品真假的知识,商场的业主纷纷赞叹。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没有到此结束,而是一管到底,根据有关规定,将案件立即移交山东省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力量对假冒的商品生产厂家进行查处。当场当场查获价值10多万元的假货“泰山”牌石膏面制品。经过调查,该厂未进行工商注册,假冒产品数量较大,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处理,并抄送县检察院。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山西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打击假冒商标违法行为,是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未来应该自觉地建立和维护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网络,不分实地案件,一视同仁地彻查,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