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Aashish Sharma两年前从法学院毕业时,他的父亲曾有一个美好的愿景,就是能看到他在印度法庭上陈词雄辩,并最终成为一名光宗耀祖的法官。
但是,25岁的Sharma现在整天坐在一个带有空调的、位于城郊的办公室里的电脑前为美国公司和法律事务所做诉讼研究和起草法律合同。他已成为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兴外包行业的一员,这一行业在印度雇有数以万计像他这样以英语为母语的律师来从事法律外包工作,其费用仅是雇用美国律师的很小的一部分。
“这显然要比到法院与形形色色的粗俗之人打交道好得多。做法律外包工作对我来说,是职业生涯的快乐选择,虽然我的父亲并不完全理解在我接受完印度法律教育之后从事目前的这份工作。我获得了接触到美国司法系统、公司法和他们工作方式的宝贵机会。” Sharma说。他是今年二月份开始为一家叫Quatrro的外包公司工作的。
法律流程外包被称为印度外包企业未来发展的大事。它标志着印度在沿外包价值链向上发展,即从低端的、呼叫中心中的后台办公服务职能向高附加值的、高技能的法律外包工作发展。
在过去3年里,印度的法律外包业年增长60%左右。由一家叫ValueNotes的调研公司所做的调查报告指出,该行业到2010年将雇用大约24,000人,创收6.4亿美元。
这些曾经帮助做法律文书转录工作的印度人现在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法律研究,诉讼支持,法律文档的开示、审核,起草合同和专利文件等。该行业为印度每年招收的30万法学院的学生中的许多人提供了一个很有吸引力的职业发展道路。印度和美国有着同时根植于英国法律的共同的法律体系,且双方都用英语进行法律诉讼。
印度法律流程外包的这种爆炸式增长机遇起因于美国2006年制定的、被称之为“电子证据开示法“的一套美国法规,该法规旨在规范联邦法院诉讼审判行为所需的电子数据的存储和管理。一夜之间,为诉讼而要存储、归档、过滤和审查的信息量急剧膨胀。但是,美国根本没有足够的、雇佣的起的律师或律师帮办来从事这类工作。
“这项新的电子证据开示法规送达到了所有的美国公司。但是,不管是企业还是律师事务所都不能在一接到通知就能适应从事这类工作。这样,印度人便趁势而入,我们可以五分之一的成本随即招集起一大批业务熟练的律师。”Quatrro公司的执行副总裁Srinivas Pingali说。除此之外,该公司还为美国客户提供技术支持、信用卡防欺诈管理、消费者研究和架构服务等。
Pingali说,美国经济放缓并没有伤害到他的公司业务。事实上,与破产有关的法律工作已有所增加。
由于法律工作的敏感性,印度外包公司已经在试图消除人们对保密的担心。他们已经安装了闭路电视、网络防护软件和防黑客服务器。
许多印度外包公司已经具有很到位的这类安全措施,因为他们已经为跨国公司处理信用卡和银行业务达十余年之久。业界人士认为,很自然,接下来,法律工作要外包给印度。
罗素 史密斯说:“律师的90%的工作是法律研究和起草法律文书,而所有这一切都可以离岸外包到印度。” 罗素史密斯2006年到印度设立了一家外包公司,此前他在曼哈顿的一家叫SmithDehn的律师事务所工作。 “我们在美国的大部分费用是办公室租金。在美国雇用一位律师也是一项很大的决策。但在印度我们可以一次雇用10位律师,并立刻对他们进行培训。”
史密斯的印度公司叫SDD Global Solutions,主要为电影《 波 叔 出 城 (Borat)》处理大量的法律事务工作。他的其它客户包括总部设在华盛顿的Appleton & Associates 公司以及其它一些美国电影制片厂和电视网络。
“我的印度员工除了签署意见书和出庭于美国法庭之外,他们可以在印度做各种事情。”他说。
史密斯的印度公司最近为《黑人装(Da Ali G Show)》的制片商、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有线电视网络媒体公司家庭影院频道(HBO)*起草了一份针对该公司的诽谤案的撤诉动议文件。史密斯说,如果不是选择廉价的外包,这些制片商就要自己处理。
对于许多法律专业毕业生来说,他们对印度和美国之间司法系统间的反差而感到惊讶。在印度,每100万人仅有13位法官,结果,法院不堪重负,案件的积压和延误司空见惯。
Quatrro公司的雇员Sharma说,他为美国司法系统的诉讼和审判速度而着迷。
印度雇员在承担项目之前须在美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方面接受严格的训练。但一些有经验的美国律师认为,训练印度人面临一些挑战。
“他们书写的是华丽的英式英语。这差不多是一个摒弃和再学习的过程,必须训练他们书写干脆利落的短句。一位来自于加利福尼亚的持照律师来印度专门对我的所有新员工进行合同起草、审查和研究方面的培训。” Kunoor Chopra说。Kunoor Chopra 2004年来印度办了一个离岸法律支援公司,叫LawScribe,此前他在美国洛杉矶的Fulbright & Jaworski律师事务所工作。
此外,Sharma说,他在每天为美国人做法律工作的同时学到了一些新东西。
他说:“我学到这么多的新词,我随时查阅Dictionary.com。最近,我不得不查找“时尚君子(esquire)”这个词。我一直以为这个词的意思是一位“可敬的绅士”,但在美国,它的意思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