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企业可实行特殊工时
在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实施 须经市人保局批准
人保部和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包括上海在内的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且是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经市人保局批准,可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通知规定,软件设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员工,经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和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通知还要求实行特殊工时制的服务外包企业,科学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上海已经确定服务外包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到2010年,上海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将达到1200亿元人民币,其中服务外包出口20亿美元,比2005年翻一番;服务外包产业将吸纳10万名大学生就业,培训5万名大学生,新增10万个服务外包就业岗位。
新闻链接:特殊工时制
●特殊工时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特殊工时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特殊工时制须获批准。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企业中的高管、外勤、推销等人员可申请实行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