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于2010年2月获批成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辖内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可在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享受营业税免征政策。2010年度厦门市共有13家企业获批免税金额410万元。
目前,2011年度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免征营业税工作已经启动。为方便企业申报,近日,厦门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和市科技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于11月1日起执行,对厦门市服务外包企业申报免营业税流程作进一步简化,切实方便企业申报,让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