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外经贸厅等单位制定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服务外包扶持政策》,从5方面出台24条举措,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服务外包发展,建设两岸服务外包合作示范区。
在鼓励对台合作方面,支持平潭先行先试,积极吸引台湾供应链管理、专业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数据库服务等企业进驻平潭。
在强化财税扶持方面,对2015年(含)前注册在平潭的服务外包企业,减免其涉及地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际税收的地方财政分成部分;对《财富》500强、IAOP全球外包100强等服务外包企业在平潭设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正常经营满一年的服务外包企业,将享受福建省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对平潭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专项展览、在境外设立接单网点等开拓离岸市场活动给予补助。
在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方面,鼓励省内各银行机构在平潭开展服务外包企业股权、股票、债券、存货、仓单、保单、出口退税、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及第三方担保等组合担保方式并优化配套服务。
在人才建设方面,2013-2015年期间,由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平潭中高端外包人才培训。服务外包企业的投资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科技人员在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