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街道等执法队出现的问题,曾一度引起我市城管服务外包业务去或留的争论。昨天,这一争议尘埃落定。市城管局正式对外公布《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若干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城管服务外包业务。据悉,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定服务供应商,服务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行政管理权执法权不外包
城管服务外包业务,是否会把行政管理权、执法权都外包出去了?市城管局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区、各街道应结合实际,在推行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社会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可通过采取直接聘请协管员、劳务派遣等方式,引入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以辅助的形式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但执法主体仍然是城管执法部门。
市城管局对服务外包业务的范围进行明确规定。比如,社会组织以守点、巡查、劝导、报告等方式协助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乱摆卖、乱搭建、超门线经营、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招牌、不按规定放置或者倾倒垃圾、损坏或侵占路灯设施、擅自砍伐、沿街摆卖或兜售非法音像制品、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同时,还规定社会组织协助管理服务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