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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出台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实施意见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讯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8月2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深入推进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推动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在高度、广度、深度方面不断拓展,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更多政策请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意见》制定了目标,到2017年,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300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0%。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突破30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0%。服务贸易5+1”专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出口占比稳步提升,建成内陆服务贸易高地。

      其中,在培育本土文化品牌领域。《意见》提出,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服务出口,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扶持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将其培育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文化品牌。二是打造文化贸易平台。探索建立文化艺术品保税交易市场,开展面向全球的文化艺术品存放、保税展示、交易、拍卖业务。培育文化保税加工业态,重点发展影视后期制作、光盘复刻、印刷、胶片拷贝等业务。规划建设一批外向型文化产品和服务集聚区。三是创新文化(33.000,1.20,3.77%)服务海外推广新模式。支持以传统手工技艺、武术、戏曲、民族音乐和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会展相结合的商业开发模式,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企业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国际市场。

      以下为《意见》全文:

      渝府发〔2015〕4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深入推进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推动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在高度、广度、深度方面不断拓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300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0%。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突破30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0%。服务贸易5+1”专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出口占比稳步提升,建成内陆服务贸易高地。

      到2020年,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5%。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突破60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5%。聚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全市服务贸易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形成全国重要服务贸易基地。

      二、空间布局

      结合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功能定位,打造一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集聚区,依托现有的保税区、开发区、示范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动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多元支撑、互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都市功能核心区着重发展国际服务外包、总部贸易、国际金融、科技创新、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教育培训、法律咨询等现代服务贸易。

      ――都市功能拓展区着重探索云计算、大数据、保税贸易等新型服务业态,做大软件、动漫、数据处理、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加快形成以服务贸易5+1”专项为核心的服务贸易集聚区。

      ――城市发展新区以服务外包示范区为重点,加快特色园区建设,着重推动软件及信息技术、呼叫中心、生物医药、技术研发等服务外包持续增长。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结合自身优势,着重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文化、对外劳务等服务出口。

      三、重点领域

      (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一是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方式。抓住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机遇,探索宽严相济的检验检疫体制,扩大第三方检验认证结果的采信和国际标准的互认。二是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海关和电子商务、支付、物流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与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数据共享,促进在线通关、检验检疫、仓储物流、结付汇、出口退税等全业务流程的协同发展。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总署统一通关出口平台试点。三是打造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依托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重庆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境仓储、分拨、通关通检、配送的便利化优势,集中同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上下游企业、服务配套企业,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专用智能监管仓、分拣线等基础建设,进一步推广体验店O2O创新模式,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快速发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运行模式和管理政策,探索放开电子商务外资准入限制,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二)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一是支持发展互联网+”产业。推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现代制造产业深度融合,推广大数据分析在商贸服务、医疗、教育、金融和公共管理等领域中的应用。二是优化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产业格局。继续推进以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北部新区软件服务基地两个国家级示范区为核心,以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集聚示范区为支撑,形成多轮驱动、特色支撑”的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三是加快建设重庆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以数据中心为突破口,带动云计算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引进一批国际服务器租赁商和从事数据存储、处理、开发、应用服务的大数据企业,拓展大数据增值业务产业链条。努力打造从中游突破、上下游两头跟进、服务全球的云计算全产业链。

      (三)跨境结算和投融资便利化。一是建设跨境金融结算高地。紧紧围绕企业、项目、产品、交易量及配套体系五个核心要素,统筹推进离岸结算、跨境电子商务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第三方支付结算、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等工作。创新离岸金融资金运用方式,拓宽离岸资金来源渠道。创新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专业服务发展方式,拓宽海外融资渠道,探索租赁资产、应收账款等证券化业务试点。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从事国际采购的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二是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推行便利高效的金融结算办理手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国际金融结算。营造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结算企业落户重庆,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

      (四)国际物流。一是打造立体物流体系。完善渝新欧”国际联运大通道(以下简称渝新欧”)运行机制和配套功能,加快推进服务于整车、电子产品等中欧商品进出口的口岸建设,建设内陆国际邮件交换中心。发挥水运口岸和保税区核心功能,利用长江黄金水道航运优势,打造保税加工贸易基地和进出口货物物流枢纽。发挥空港口岸和保税功能,不断拓展国际航线,为高附加值、高时效要求的临空产业产品提供高效的国际物流服务。依托公路物流基地,开辟面向东盟国家的南向陆路国际贸易物流通道。二是培育国际物流产业集群。支持国际物流企业深度融入国际供应链体系,为企业提供第三、四方物流服务。引进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设立区域国际物流运营中心,建设进口货物专业市场和内陆国际物流集散分拨中心,开展大宗进出货物国际采购、分拨和国际中转,发展满足国际快件、跨境电子商务和生物医药等需要的跨境物流产业。

      (五)保税贸易。推进保税贸易与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协同发展。依托保税区和渝新欧”,完善铁路口岸和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加快保税展示中心二期建设,重点发展进口汽车、节能环保、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拓展保税商品延展平台,大力引进欧洲知名品牌入驻,丰富进口商品展示交易种类,引进区域分拨分销中心、区域结算中心、融资租赁、国际转口贸易和企业运营总部,开展贸易、物流和加工业务,增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互动。积极拓展保税展销、集散分拨、进境维修、委内加工及检测等业务,打造辐射内陆的保税贸易中心。

      (六)对外文化贸易。一是培育本土文化品牌。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服务出口,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扶持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将其培育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文化品牌。二是打造文化贸易平台。探索建立文化艺术品保税交易市场,开展面向全球的文化艺术品存放、保税展示、交易、拍卖业务。培育文化保税加工业态,重点发展影视后期制作、光盘复刻、印刷、胶片拷贝等业务。规划建设一批外向型文化产品和服务集聚区。三是创新文化服务海外推广新模式。支持以传统手工技艺、武术、戏曲、民族音乐和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会展相结合的商业开发模式,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企业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国际市场。

      (七)离岸服务外包。一是加快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培养一批中高端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服务外包知名企业,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二是优化服务外包结构。推进服务外包业务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在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同时,推动离岸、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三是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延伸信息服务产业链,支持外资从事信息技术、财务结算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推动服务外包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四、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

      (八)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巩固旅游、对外工程承包等传统服务贸易领域优势,重点培育运输、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发展,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文化服务出口。

      (九)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重点发展运输、建筑等服务贸易产业,培育特色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提高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优化区域布局,积极开拓服务贸易新领域,培育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

      (十)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贸易企业,培育若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鼓励服务贸易企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融入全球供应链。支持服务贸易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

      (十一)拓展服务业开放领域。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放开商贸物流、电子商务、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国际国内标准、计量、检测、认证服务机构来渝入驻。鼓励外资进入基于信息技术的软件及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鼓励国内外著名文化创意、制作、经纪、营销机构与重庆市文化企业合资合作。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外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方式投资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及项目。鼓励外资投向节能环保、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商务服务业。鼓励外商投资旅游商品和设施,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鼓励国际知名品牌会展在渝举办。引导外资投向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以及母婴照料、心理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十二)大力推动服务业对外投资。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简化企业境外投资核准程序,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模式。支持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增加在境外的商业存在。促进企业创建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培育国际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本地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

      五、培育服务外包竞争新优势

      (十三)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同步推进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着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促进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远程医疗、数据处理、劳务、工业设计、医药研发等领域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教育、交通物流、健康护理、科技服务、批发零售、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

      (十四)创新服务外包发展方式。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服务外包发展方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外包发展方式创新,打造服务外包新型网络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比重,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

      (十五)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国际服务外包交流与合作,着力提高服务外包高端业务比重。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密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系,不断拓展新业务和营销网络。鼓励企业购买非核心业务的专业服务。政府部门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将可外包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

      (十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承接长期合约形式的服务外包业务。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集成服务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引导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实现优势互补。

      (十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服务外包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以人才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服务外包专业和人才结构,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高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加强高校教师与企业资深工程师的双向交流。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录用高校毕业生,建立和完善内部培训体系。鼓励外籍高端人才在渝就业和创业,简化外籍人员来渝就业创业的审批流程,积极推动与国际接轨的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六、政策措施

      (十八)加强规划引导。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定期编制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指导区县(自治县)做好规划工作,确立主导行业和发展重点,扶持特色优势行业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建立不同层级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十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商务发展、商贸流通、非公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完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资金,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政策支持重点,制定符合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特点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国际市场开拓、重大项目引进、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国际认证等。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支持力度。市外经贸委牵头适时汇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政策。

      (二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实行国际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一)加强金融服务。一是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外汇汇率避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引导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积极运用金融、保险等多种政策工具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在交易所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二是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鼓励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广泛参与国际并购重组活动,帮助企业拓展适合国际市场规则的融资渠道和方式。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在渝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逐步允许在渝注册的服务业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满足经营需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力度。

      (二十二)完善土地优惠政策。支持区县(自治县)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主城区现有闲置工业用地、低效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退二进三”。

      七、保障体系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服务贸易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服务贸易规划编制、调查统计、贸易促进、政策协调等工作。

      (二十四)健全制度保障。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地方性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各领域规章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五)完善统计办法。加强与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先进省市和国际组织的数据信息交流,完善服务贸易企业认定和统计办法,建立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和发布制度,提高服务贸易数据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服务外包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对重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区县(自治县)和园区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区县(自治县)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指导,开展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促进组织在统计工作中的作用。

      (二十六)改善发展环境。探索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优势,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对从事服务出口业务的管理、编创、演职、营销人员等,放宽出国(境)指标限制。简化跨境电子商务认证程序,缩短退税和结汇周期。对外派劳务机构集中出境的劳务人员健康体检提供便利。加强商情数据、信息咨询、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等公共服务网站建设。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大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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