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组织召开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座谈会。记者朋友了解到,由中国商务部牵头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已于2014年12月8日出台。近日,正在各部委和协会内部征求意见,之后将进行再度修改,并预计2015年1月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稿,最快将于2015年2月正式执行。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刁建申表示,此次办法修订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经销商、主机厂等各方的利益。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明确提出,供应商与经销商采取授权经营的,其授权经营期限一般每次不少于两年,首次授权经营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有经销商表示,此举颠覆了行业普遍执行的每年一签的惯例,可以保证大部分经销商收回前期投入。
而商务政策、退出机制等经销商与供应商的传统矛盾也是征求意见稿焦点问题。比如,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提出:汽车供应商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不得对经销商有歧视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