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运营国有资本,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未来国企改革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但是,对于这类公司如何定位,如何建立,这类公司如何才能有效运转,他们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安排,我们都还缺乏足够的经验。这就需要先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推广。
试点肩负任务
笔者认为,试点重点不应只是建立几个比现在央企级别更高、规模更大的新机构,更不是简单成立若干翻牌公司”。而是要通过试点来试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运行机制,界定其与政府、与所投资企业的关系,为实现以管资本为主探索道路。
首先,通过试点来评估和选择可推广的改革方案。
其次,探索公司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应如何处理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是以股东身份按公司法,还是用行政化管企业的方式来管理这类公司,这对试点效果影响极大。哪种方式更好,需要通过试点来评估。
第三,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治理机制。
第四,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投资公司的关系。
第五,依靠投资运营公司推进重点改革。投资运营公司成立后,应承担起推进其所投资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治理改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的责任,探索依靠市场化出资人机构而不是行政化机构来推进企业改革的途径。
可同时开展三类公司试点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商业类和政策类,其中商业类又可分为金融性和实业性公司两类,可同时开展这三类公司的试点。金融性公司以股权管理为主,实业性公司以产业经营为主,政策类公司有特定政策目标。
首先是金融性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作为财务投资者,其所持股份相对分散,主要是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实现收益目标。应充分利用现有机构进行此类试点,也可新设组建这类公司。
其次是实业性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这类公司运营的也是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与金融性投资运营公司不同的是,他有相对稳定的产业投资领域,一些产业对国家有战略意义,其对所投公司的持股相对集中。其对所投公司的管理不是行政化方式,主要是通过参与公司治理对所投企业进行约束和监督。实业性投资运营公司可由现在的一些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改组而成。
第三是政策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政策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营的资产多是民营资本不愿进入或者国家政策与企业收益目标冲突较大的领域,如国防军工、一些公共服务领域等。这类机构在未来国有资本管理的体系中所占比例不大,数量也较少,其改革的重点是探索将企业化运营与实现国家政策目标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试点开展也有注意事项
当然,开展试点也有要注意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强调的就是不搞翻牌公司。不管是新设组建还是改组设立,设立后的公司要坚持国有资产资本化、资本运作市场化”原则,重新进行功能定位,按新机制运作,不能是将现有企业装入资产后再简单翻牌,换汤不换药。
其次,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将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能同时持有多个上市公司股份,甚至都是大股东,因此其在股权管理、市值管理、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信息披露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国内和国外资本市场相关要求。
第三,妥善解决资产划转所带来的相关债务关系调整、企业信用主体与等级变化、人员安置、税务安排等问题。防止借此损害债权人利益、激化社会矛盾,尽量降低资产划转和交易带来的成本。
第四,避免损害公平竞争。不能因为成立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而进一步助长垄断和市场操纵,要对这类公司制定行为准则,对其组建、重组及其市场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第五,允许地方创新。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的分布、功能、规模等有很大不同,应允许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鼓励多方探索,中央层面可提供指导。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