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起,河南省开始实施《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河南省将在治霾方面投资六亿元,用于燃煤锅炉拆改、工业企业激励、油气回收治理等补助,重点支持郑州市及周边重点城市。全省焦化行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集中检查活动中,两家企业被通报批评。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河南省拟投入6亿元治霾,重点支持郑州及周边重点城市,以实施2015年度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治理任务为主。同时,按统一标准,根据各地任务量进行核算,切块分配至相关省直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相关省直部门和各地环保、财政等部门,在完成省定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可统筹使用专项资金,但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计6亿元。按照燃煤锅炉拆改、工业企业激励奖补、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油气回收治理等9个方面进行核算,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以及省环保厅、省农业厅予以支持。
有焦化企业监控设施数据造假,设施运行不正常
在全省焦化行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集中检查活动中,发现部分焦化企业监控设施出现数据造假、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
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北京牡丹联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由于未严格按照运维规范开展运维活动,设备防造假功能存在缺陷,密码设置因过于简单被破解或泄漏;对排污企业数据造假行为,未及时发现并报告。7月2日,省环保厅对中科天融、北京牡丹联友两家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排污许可证开始分级管理
2015年7月1日起,河南省开始实施《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不同级别的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不同。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以下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的火力发电排污单位,一项重点污染物的排放量为100吨/年及以上(上年环境统计排放量)的上市排污单位。
市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以下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机组的火力发电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小于100吨/年的上市排污单位,一项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为20吨/年及以上(上年环境统计排放量)的排污单位。
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核发范围以外的所有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20吨/年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对不符合条件以及违反程序、超越职权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由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或上级部门予以撤销。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单位依法关闭的、排污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由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或上级部门予以注销。
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逾期未补办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