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层资金暗道,联合200多个供应商造假,15个交易日股价从26.17元暴涨至87.79元,九好集团把“有毒资产”溢价包装成优良资产流入A股市场,惊动了证监会最高层!
上周五,证监会发布,经查,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2013-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事实上,早在2月26日,刘士余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就隐隐透露口风,“过段时间,大家还会看到证监会公布有影响力的的案子,包括忽悠式重组,忽悠式并购,逮到了不小的案子。”
执着上市 被群众举报
根据企业查询宝显示,九好集团主要从事后勤服务中介平台业务,为后勤服务供应商和客户提供居间撮合,并向供应商收取介绍业务成交金额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公司法人代表为郭丛军,2010年3月5日注册,注册资金近7944万元,其中,万达公子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约130万元。
资料显示,郭丛军对上市非常执着,先是寻求借壳*ST星美,失败后又转而锁定鞍重股份。2015年11月13日晚间,鞍重股份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九好集团拟作价37亿借壳鞍重股份以圆上市梦。
预案公布后,鞍重股价一路上扬,连续拉出多个涨停板。当年11月27日,公司股价从26.17元/股起涨,15个交易日之后,12月18日冲上87.79元高位,涨幅超200%,而同期的大盘仅上涨0.49%,板块涨幅为-0.78%。
2016年5月11日,鞍重股份报送重组申请,5月19日获受理。
然而,紧接着,经群众举报,证监会开始密切注意起这项重组案,成立70多人的稽查专案组,从2016年5月正式立案调查至2017年3月宣布处理,历时10月。
期间,5月27日鞍重股份就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次日,九好集团也被立案调查。
涉及虚假交易供应商超200家
证监会调查人员是从和九好集团有交易来往的供应商入手展开调查的。
九好集团财务数据显示,2013年到2015年间,该公司经手的业务有3000多单,对应的客户数万家。
如此庞大的数量自然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走访,因此,最终专案组选择了单家收入在百万以上或有资金循环的供应商共368家。
专案组先在外围,通过中介机构提供的底稿、银行账户、税务、社保资料等找到200多家供应商的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与九好集团来往的合同等,为后续走访调查提供便利。
虽然许多供应商普遍抗拒调查,甚至采用报警、威胁、谩骂等方式驱赶调查人员,抢夺证据、袭击执法人员等方式暴力抗法,但经核实,有125家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均通过不同方式确认与九好集团无真实业务往来或者资金往来无真实业务背景,九好集团通过这些供应商三年累计虚增服务费收入191,524,278.2元,其中2013年虚增金额为10,354,349.06元,2014 年虚增金额为55,694,997.98元,2015年虚增金额为125,474,931.6元。
收入竟是自己给供应商的资金
大概摸清供应商方面的情况后,专案组对九好集团的账面真实性自然产生了怀疑。
调查显示,九好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户通过外部平台公司账户把资金发放至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银行账户,最终传导到供应商端,供应商于3日内将资金等额转回九好集团账户。九好集团从供应商收到的大量服务费收入,实际来自于九好集团支付给供应商的资金。无论是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来看,还是从此类的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来看,上述业务往来均不应确认为服务费收入。
另外,经对九好集团84家供应商对应的46家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均确认自身与九好集团业务台账所显示供应商无业务往来,或双方之间的业务与九好集团无关。九好集团通过这84家供应商虚增服务费收入5099万元,其中2013 年虚增金额457万元,2014年虚增金额2615万元,2015年虚增金额2027万元。
而为了掩饰虚假账面资金,在扩大账面虚假资金的同时,九好集团从2015年3月开始,通过购买半年期银行理财产品或银行定期存单,再于当天把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质押给银行,为借款方关联公司开具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借款方关联公司当日开具承兑汇票并贴现,贴现资金直接归还借款方,以在账面维持3亿元存款的假象。
其造假涉及面广、手法专业、领域创新、隐蔽性高,最终将自己包装成了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不过,这个美梦终究还是碎了。由于稽查执法力量的及时介入,此单“忽悠式”重组被遏止在信息披露违法阶段,没有最终得逞,有效避免了“有毒资产”流入A股市场。
预估增值率达768.99%?
而另一边的鞍重股份,根据企业查询宝显示,其主营业务为工矿用震动筛等机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1994年注册,注册资金13596万元,法人代表杨永柱。
2012年3月29日登陆中小板后,首年,鞍重股份实现净利润6638万元。但之后几年,公司利润却连连下滑,2016年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净亏损2212.24万元。
上市三年后,鞍重股份便开始筹备卖壳事宜。根据鞍重股份发布的预案,浙江九好集团计划作价37亿元置入上市公司,按照净资产计算预估增值率达到768.99%,郭丛军、杜晓芳夫妇将成为鞍重股份的新控股股东和实控人。
但2016年7月12日,证监会下发通知书,决定终止对鞍重股份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而今日,被证监会“点名”后,鞍重股份开盘后一字跌停,收报23.74元。
中介机构难脱关系?
同时,除了涉案主体九好集团和鞍重股份,对于这起造假案件中的中介机构西南证券、利安达会计事务所和天元律师事务等,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将对其未勤勉尽责行为深挖严查,发现违法坚决予以查处。
此前,多有保荐机构被立案调查,导致包括IPO、并购重组等项目被全部暂停受理,甚至是已过会项目也未被核发发行批文。于是,有人担心,此次比去年证监会第一大案“欣泰电气”造假上市案更恶劣的大案,西南证券等中介机构涉身其中,会不会遭到更严重的惩罚?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修改后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如果证券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涉案,该中介机构的存量非涉案同类业务的审查被中止审查后,可以指派非涉案人员进行复核,进而实现恢复审查;否则,终止审查。也就是说,证监会增加了中介机构的存量非涉案同类业务的行政许可审查的弹性空间,最后的审查结果还有待证监会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