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主要服务内容 | 标书款 (元) |
北京市残疾人心理健康热线 | 90 | 独立申请、建设、运营“9字头”残疾人心理健康热线专号,提供及保障热线服务所需的场地、机位及硬件设备, 派遣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的心理咨询师为全市残疾人、全市残疾人亲友、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全市残疾人就业领域相关人员提供心理健康热线服务 | 200 |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的服务单位或社会组织;
2)财务独立,合法运作,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符合北京市心理咨询机构行业规范要求,提供总面积不少于100㎡的固定心理咨询的服务场所。有独立的候诊室、个别咨询室、团体咨询室和心理测查室,室内布局和陈设满足心理咨询的基本要求和私密性需要;
5)配备具有精神卫生、心理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并均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认证”及以上资格证书。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精神科主治医师作为咨询服务的技术监督。提供以上相应的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0日每日9:30—11:30| 13:3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四楼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四楼会议室
11、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09-810
邮 编:100036
E-mail: ljb@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30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李根、李加斌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