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西北旺附近的中关村上地软件园贴出通知,园区内禁止共享电单车入内,园区重要通道已经树立警示牌。该园区内拥有百度、新浪、网易、滴滴等诸多互联网企业,是共享单车的使用密集区,有企业员工告诉大力哥,目前骑共享电单车进入园区尚未有保安阻拦。
在昨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第三条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而截至目前,针对这项规定,包孕小蜜单车、7号单车等常见共享电单车企业并未给于回应。
其实在此之前,各地方在针对共享单车制定的法律法规中,,也多次提到电单车的限制,例如7月20日,南京市交通局等三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对共享单车的办理意见。对于共享电单车,只有一行字,即南京“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2月14日,“小蜜电动单车”率先在北京地铁站投放共享电动单车,交管部门得知情况后紧急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对方将投放的车辆全部收回。
6月29日,“逍遥电车”在西安试投放了20辆车,但当天即被城管叫停,全部车辆被要求收回。同日,“小熊出行”在广西桂林投放了约40辆电动车,不单因为没有号牌被交管部门叫停,闻讯赶来的客服人员还因无牌行驶被罚款50元。
对于为何限制共享电单车的发展,有关部门并未给于官方声明,但媒体总结了以下几种不雅观点:
1、过年对于电动车有严格的尺度限制,例如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车重不能超过40公斤,输出功率不高于210W,佩戴脚蹬等,共享电单车均不符合要求。
2、符合要求的车辆理论上应当配有牌照,7月底《北京市非机动车办理规定》草案就提出,电动自行车必需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而目前我国电动车上牌主要针对个人,并没有面向企业的大规模上牌渠道。
3、充电难,运营模式并不可熟。
尽管政策“不鼓励”并不料味着“禁止”,但是共享电单车面临的运营难、上牌难、充电难、防盗难、融资难等问题会给运营者带来巨大的压力。在企业探索出更加成熟的模式之前恐怕很难获得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