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认为其进行物业办理的小区内存在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北京智享人生物业办理有限公司将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摩拜公司支付其为集中、清理乱停放车辆花费的办理费用 100 元。 11 月 15 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
据法院公告显示,经查涉案小区系开放式办理的小区,大门没有保安值守,允许车辆自由出入,小区没有张贴“共享单车禁止入内”的相关标识,也未规划专用的自行车停放区域。
经询,智享人生公司称清理出的共享单车被智享人生公司统一存放在地下泊车场内, 100 元是其将单车从地上清理后拉到地下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主张其实施的无因办理行为主要是集中和清理,并因此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在物业公司与摩拜信息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上述集中和清理行为确有无因的成分,但实难称之为“无因办理”。
据悉,该案系北京首例物业公司诉共享单车无因办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