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宁9月23日电(通讯员罗利艳)打赏女主播后线下见面,男子拍下两人性爱视频后敲诈勒索女主播。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7日,戴某辉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2018年10月,戴某辉在某视频APP平台认识了女主播韦某某后,就以粉丝身份经常在直播间里跟韦某某互动并给其充钱刷礼物。在直播间互动多了之后,戴某辉主动加了韦某某的微信,互相成为了微信好友,经常在微信上聊天,戴某辉也如往常在直播间那样经常给韦某某刷礼物。
2019年3月,戴某辉来到南宁市和韦某某见面,当天,两人在戴某辉所住的酒店发生了性关系,戴某辉用手机拍摄了双方性爱视频及韦某某的裸照。第二天,戴某辉回湖南后,韦某某继续在直播间做主播,两人继续互动。
没多久,戴某辉常因韦某某在直播间和其他粉丝互动而吃醋吵架,最终两人闹翻。戴某辉扬言要曝光韦某某裸照,并借此威胁韦某某,向其索要人民币二万元。韦某某迫于压力,于2020年4月12日通过微信转5000元人民币给戴某辉。4月20日,韦某某以见面后再给钱为由,把戴某辉约到了南宁。当天晚上,戴某辉在南宁某酒店跟韦某某见面的时候,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4月21日,戴某辉被刑事拘留,30日,其被依法逮捕。7月27日,兴宁区检察院依法对戴某辉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