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网购企业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吃“后悔药”,可无条件退货。虽然此项新规目前尚未强制执行,但依然引来港城网购消费者一片赞同声,而网店卖家则对此表示担忧。
买方:“网购族”表示支持
在网上购物,许多港城“网购族”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网店上看到物品的图片很漂亮,但买下来寄到手的实物,却有较大差距,想要退货,卖家就以没有“充分理由”,不轻易答应退货。
在市区一家民营企业担任财务主管的李女士,发出这样的感叹:“橱柜里堆放网购来的衣服,大多是受到图片、价格的诱惑而购买的。记得有一次网购了一套浅红色休闲服,拿到手后一看,上衣袖子尺寸太小,卖家却说没有质量问题不退货,让我花了不少冤枉钱。”,她说,商务部出台的“网购可无条件退货”新规,也许可以有效解决这些网购的弊病,对“网购族”来说是一件利好之事。
网购七天内可吃“后悔药”
据介绍,预计“网购冷静期”将为七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后,在七天之内可以吃“后悔药”,有望享受到“无理由退货”的售后服务。
“如果真的能够无理由退货的话,对钟情网购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网购达人肖女士对此表示欢迎,认为如果网上店家能按照这一规定执行的话,网购和实体商场的售后服务标准就将拉进了许多。还有一些市民认为,现在网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一新规虽然不是强制执行,但商家肯定会为此增加竞争砝码,受惠的还会是消费者。
也有部分市民认为,网购可吃“后悔药”,说起来很美,但退货的快递运费肯定是要由买家来承担的,对于网购一件价格不高、但重量较大的物品来说,要退货的快递费用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会自动放弃退货。
卖方:网店卖家有担忧
对于此项新制度,一些小规模的网店卖家表示担忧。
一家小饰品店家的店主就表示,“无理由退货”无疑是在纵容非理性消费,也是对信誉商家权益的一种侵害,“我们本来做的就是小本生意,如果对方收到货后,又不想要了,却以冷静期为由要求无条件退货。这样让我们的生意还能做吗?”一些网店卖家认为,网店生意本来就不大,货卖出去后又遭退货,将加大网店的人工成本,增加经营压力。
不过,一些较大规模的网上店家表示,新规“无理由退货”提高了对卖家的诚信度要求,执行并不算难,还可以让网店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