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无锡市工商局将向锡城的部分网店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只需点开“红盾”标记,就能查看网站、网店的工商登记信息。此消息一出,立即在锡城的不少论坛上引发了讨论。不少网友表示,有了营业执照后,是否意味着今后网店也要缴税了?记者8月1日在市国税局采访时了解到,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有货物交易,就有纳税义务。今后网站在工商部门登记并拥有电子营业执照后,税收监管将第一时间跟上。但是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等特点,跟实体店相比,网店在实际税收征收过程中,仍可能存在着政策不明、定额参照缺实、交易性质难以界定等现象,给税收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月销售额不足5000不需缴纳增值税市国税局征管处、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有货物交易,就有纳税义务,区别只在于操作上的细则,比如按怎样的税率上缴等。因此只要有经营行为的,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都是应该缴税的。目前网店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经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店铺。“后两者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别无二致,均应依法纳税,而对于第一种情况,则存在监管盲区”,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增值税的起征点,目前无锡为: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5000元。这就意味着在无锡,月销售额不足5000元的中小型网店,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网络虚拟性加大监管难度
针对今后我市网店或将面临的缴税现状,8月1日记者采访了锡城几家淘宝店店主。一位淘宝网店的店主表示说:如果只有无锡等少数几个城市作为试点的话,实行起来难度将会很大。“我做淘宝网店就是图它运营成本低,方便快捷,要是真要收税肯定会影响利润,谁乐意呀?”这位店主说:“换个地方不就好了嘛,三分钟不到我就能把我的店从无锡改到上海去!还有,我的店做的一般都是老顾客,我能让他们直接把钱打给我啊,不走网上销售这条路子。”
对于不少网店的这一行为,国税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很无奈。“这就是网络虚拟性所带来的问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网店进入“实名制时代”。但是在实际实行过程中,大多数个人网店并没有真正“实名”,再加上地址可以随意更改,无疑又增大了税收的困难。
交易无纸化税源监控成盲点
与实体店相比,网店的虚拟化也给税收监管带来不少难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以往对于实体店铺的征税,税务工作人员要实地考察店铺所处的位置和地段、店面规模大小和面积等,然后根据税收的定额公式进行计算后,才能确定一家店铺征税的标准。而网店设立在虚拟化的网络中,如果采取以往的办法,无法对其税收定额进行核实,再加上目前我国也尚未出台对网店征税的实施细则,因此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不少困难。“以上讲的还只是对于个体定额户的征管方式”,采访中市国税局征管处、货物和劳物税处工作人员表示,相比于对个体定额户的征管,对于查账征收企业则主要是根据发票开具、企业建章建制等情况实施管理。
与此同时,对于网店的销售业务而言,交易无纸化,所有买卖的合同和作为销售凭证的票据都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存在,这些无纸化操作使得税务部门传统的凭证审核工作难以进行。“也就是说网店交易的货物流和资金流我们都无法掌握”,这就给税务部门的依法征税也带来了障碍。
不仅如此,不少网络交易的性质难以界定,也使得税收实践难以操作。比如,把一本书制作成电子版,书的实物形态发生了变化,适用的税种也就有所不同,对于具有实物形态的书本的买卖,属于销售货物,应按增值税税目征税;而对于电子版的图书通过网上下载或复制,所“购买”的类似于书本的版权,“而这些在具体的实践中就很难界定”。
今年将对我市网络交易现状调研
在8月1日的采访中,市国税局征管处、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征税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是有利的,会推动网店改造升级,对网店的发展也是个契机,因此,从公平原则出发,不能将电子商务和实体店的税率差距拉大,而应进行统一规定。
据了解,根据省国税局“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特殊风险纳税人的管理。根据网络交易的显示状况和运行特点,加强对网上交易主体、交易行为、税收管辖权等关键环节的研究,探索制定网络交易税源的管理办法。并将对我市网络交易现状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