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软件密钥狂赚数十万 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到两年,网售密钥狂赚数十万】80后的施某颇有经营头脑,大学期间就在网络平台上开设网店“xx软件商城”。随着网店经营越来越久,野心勃勃的施某已经不再满足于销售软件的利润,开始瞄上了计算机软件密钥这个市场。原来,随着网络科技发展、环保和成本等综合因素的推动,软件开发企业已从传统的售卖软件介质光盘转为网上下载并通过密钥激活的销售模式,通过电邮或其他QQ等方式获取密钥去激活软件,即可使软件正常使用。作为网售计算机软件的“老资格”,施某看到了这个市场的巨大利润空间:以非常低廉的成本从非法渠道获取软件密钥,不用刻录介质光盘,不用快递,只需投入时间,通过电邮、qq卖给他人,即获得少则10元多则几百的收益。当前计算机软件使用群体如此之多,这个市场绝对可以赚取大把钞票! 果然,不到两年时间,施某的网店经营额就逾百万!【“吃了吐”,利字头上悬把刀】施某对自己的高瞻远瞩、把握商机正洋洋得意时,执法人员找上门来。在网络平台的协助调查和公安机关的主动出击下,很快查封了这个侵权的卖家。随后,施某向公安机关自首认罪,并退出所赚的全部231,000元!2012年8月24日,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这起网络销售计算机软件密钥和盗版光盘侵犯微软公司著作权的刑事案件,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当庭判处被告人施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1,000元,没收作案工具。由此,对于泛滥于网络的非法软件密钥销售行为的性质有了一个第一个司法认定——如果达到犯罪追诉标准,侵权人面临的不仅是计算机软件权利人可能的民事起诉或者有关版权管理机关的行政查处,甚至可能会因侵犯著作权罪而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