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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材质、标识不合格处罚规则变更与补充

    尊敬的会员:为了给广大会员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更好的维护会员利益和市场秩序。淘宝规则拟对假冒材质、标识不合格处罚条款做出变更调整。并于2012年6月1日生效。变更原因:1、缘于部分商家对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相关商品存在标识标志不合格问题,但该问题属于可矫正的违规行为,可适当给予商家自查整改的机会;2、为了有力的推动行业标准的切实落地。变更概述:1、调整天猫假冒材质成分处罚力度。由现有的直接给予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处罚,修改为首次违反仅给予向tmall.com(天猫)支付违约金两万元,限制天猫营销活动十四天,删除违规商品的处理,再次违反进行严重违规行为48分处罚;2、调整现有规则中关于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的处罚力度,由现有的严重违规行为扣6分修改为天猫一般违规行为扣6分,淘宝网一般违规行为扣2分;3、新增对于违反天猫行业标准发布商品的管理,给予商品下架及降权三天处理。同时补充对应实施细则。变更详情:1,淘宝规则第四十五条第四目(8)中关于产品标准等相关严重违规行为规定,变更为第五十一条第一目(8)中一般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2,天猫分则 -第二章 -  新增第七条关于违反天猫行业标准发布商品的相关规则。(商家应严格遵守《tmall.com(天猫)行业标准》。商家若违反《tmall.com(天猫)行业标准》中关于产品发布的规定,天猫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3,天猫分则 -第三章 - 第十三条新增关于假冒材质处罚规定。(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商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须向tmall.com(天猫)支付两万元违约金,同时限制参加tmall.com(天猫)营销活动十四天;再次假冒材质成份的,扣四十八分。特定类目商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每次扣四十八分。)请广大会员仔细阅读规则内容,及时调整相关行为。如果有意见或其他问题,欢迎亲们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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