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淘宝市场交易平台的发展变化,给买卖双方更优化的交易体验,促进淘宝交易市场的持续发展,淘宝规则将对违规执行投诉流程做出调整。此次变更于2013年2月2日正式生效。变更将涉及所有天猫商家,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1)违规执行投诉流程将做规则调整。
原规则:
第三十二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买家拍下后十五天内,且交易状态为交易关闭;
(二)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新规则:
第三十二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出售未经进口报关商品、假冒材质成份、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发布非约定商品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
(二)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2)补充相关投诉流程的解读。
违背承诺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如何理解?
违背承诺投诉可通过“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中发起。
交易关闭是指买家付款后申请退款成功的交易状态。
《淘宝规则》将依据上述措施进行相应的修订。淘宝平台是大家的平台,其秩序的维护需要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
特此公告!
淘宝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