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淘宝还不承认,员工被开除? “@DUDU深蓝王国”发布的图片上是一份通知,下面署名是南京的一家公司,还盖了章,但是,公司的名称和公章被遮掉了。 通知写明:经技术部核查,运营部员工赵某违反公司规定,无视公司之前禁双十一逛无关网站的通知,于11月11日(星期一)15:17分,在上班时间逛淘宝网购手机时被值班主管发现。且后来在与公司主管人员交涉时,该员工不承认错误,被公司开除。
根据“@DUDU深蓝王国”的描述,这家公司在他们隔壁,“这是要逆天啊!” 有网友质疑“会不会是恶搞”这条微博发出后,很快走红,到昨天晚上7点20,已经被转发五千多次。“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奇葩啊,至于么”……对于这样的通知,热衷于淘宝购物的网友显然不能接受。“不就是买个东西吗,有那么严重吗?”市民邱先生表示不理解。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发出这样的通知?现代快报记者试图联系这位网友,询问是哪家公司,但一直到昨晚记者发稿时,也没能收到回复。在网友一片调侃的大潮中,也有比较“冷静”的人质疑,这通知是不是真的。“会不会是恶搞呢?”白领黄小姐说,她知道有些外企是严禁员工上班时间上网的,如果违反规定自然是要受处罚的。
不管是不是真的,这个通知让有的人起了疑问,逛个网店就能被开除,员工的利益这么弱不禁风?就此咨询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磊,他表示,这个处分是否合理,要看条件。方磊介绍,这家公司的通知中说,双十一之前有相关规定,但规定员工是否知道呢?公司有告知的义务,如果员工不知道,开除员工就不合理。而且,就算员工犯了错,还要看这错误是否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有没有到开除的地步。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员工不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寄语:作为公司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工作期间请无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作为公司,就算员工在工作期间进行了此类违反规定但没有给公司造成实质损失情况下
是否给予改正的机会
希望公司在规定规章制度的前提是否够人性化
希望广大员工们,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
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